保险公司从事贷款业务(保险公司的贷款业务)
内容摘要:近几年来,我国金融业的绿色信贷业务进入了较为快速全面的发展阶段,与十年前相比,绿色信贷业务在质和量上都取得了较大的突破。现代商业银行积极的实施绿色信贷,不仅能够展现其作为金融企业的社会责任感,还能满足金融市场日益突出的绿色信贷业务需求,背后也少不了国家政策层面和监管大环境的推动。金融机构的本质是营利性企业,同样也在寻求着自身的长久发展,而发展目标的实现有赖于企业与社会的良好关系。所以金融机构最理想的愿景,应该是把社会环境责任同自身经济利益相结合,运用绿色信贷手段促使企业加大减排、治污力度,倾斜性的支持绿色环保企业,鼓励更多企业重视环境治理,从而增强环保力度,使银行在响应国家政策、履行社会责任的同时能够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并最终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但在政策上、在银行、企业的互动及绿色信贷业务的发展过程中仍不可避免的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将深度剖析问题,探讨解决对策。
关键词:绿色信贷、问题、对策
一、绿色信贷的来源和概念。
绿色信贷是信贷的“绿化”,是“绿色”在信贷上的体现。18世纪产业革命以来,人类的工业文明达到了一个崭新的高度,但为此也付出了惨重的代价。20世纪中叶,环境问题开始作为一个重大问题被正式提出。面对环境污染、资源枯竭、生态灾难等全球性问题,人类开始意识到污染性、破坏性的生产方式对自然环境的危害。为有利于人类、经济与自然的协调发展,人们确立了可持续发展战略,大力倡导绿色文明,并在政策、舆论导向上向环保产业和绿色经济倾斜。绿色信贷就是在此时代背景下应运而生的金融业务,国际上对绿色信贷的定义以“赤道原则”为标准,“赤道原则”也被称为国际绿色信贷政策,由世界主要金融机构根据国际金融公司和世界银行的政策和指南建立的,旨在决定、评估和管理项目融资中的环境与社会风险而确定的金融行业基准。国内对绿色信贷的定义不尽相同,本文认为,绿色信贷是指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依据国家的环境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对研发和生产治污设施、从事生态保护与建设、绿色制造、生态农业、开发和利用新能源等与环保有关的项目、企业和机构,提供贷款扶持和优惠性利率,同时对进行污染性生产和经营的项目进行信贷方面的额度限制并实施惩罚性高利率的金融政策手段,目的是引导相关的信贷资源流入环保领域和相关环保企业机构,从破坏、污染环境的企业和项目中适当抽离,从而实现资金的“绿色配置”,促进社会与经济朝着更加健康以及更符合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局面发展。
二、我国金融业绿色信贷发展历程及现状
2007年7月,国家环保总局、人民银行、银监会三部门为了遏制高能耗高污染产业的盲目扩张,联合发布了《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标志着绿色信贷这一金融手段全面进入我国环境污染治理的主战场。据统计,2007年五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共发放支持节能减排重点项目贷款1063.34亿元。2008年2月,原国家环保总局和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指导意见》,正式确立了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2008年10月,兴业银行正式宣布采纳赤道原则,成为全球第63家、中国首家赤道银行。2013年11月在全国银行业化解产能过剩暨践行绿色信贷会议上,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兴业银行等29家参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签署了绿色信贷共同承诺。至2019年末,国内有21家主要银行的绿色信贷余额已经发展到11.92万亿元,2021年末我国绿色贷款和绿色债券余额均居世界前列,实现了跨越式增长。
如今,除了信贷规模稳步提升外,在国家及相关监管政策的支持下,我国银行业大力推进绿色信贷业务,金融机构主动承担环境社会责任,相继制定实施了“环保一票否决制”、“小企业贷款绿色通道”、“节能减排专项贷款”、“清洁发展机制顾问业务”、“排污权抵押贷款”等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绿色信贷产品得到了较大的丰富,总体而言,金融市场绿色信贷规模稳中有升,整体市场发育良好。
三、绿色信贷业务存在的问题
为使我国绿色信贷政策落地有声执行有力,银保监和环境部门不断完善绿色信贷制度,而紧跟国家绿色信贷政策的步伐,商业银行也在不断更新绿色信贷制度、创新和丰富绿色信贷产品。但限于我国绿色信贷政策发展至今时间较短,并且在发展初期绿色信贷的具体标准没有统一,《绿色信贷指引》到2012年才正式出台。因此,相较于国外,我国的绿色信贷仍处于初始阶段,不管从制度上、推广面和推广深度上,还是从激励机制、实际操作上,都不可避免的存在一些问题。
(一)循环激励机制不足,绿色信贷发展缓慢
从企业的角度分析,环境污染的生产经营模式性价比高,违规成本小,多为缴纳罚款的方式,惩罚力度与高额利润相比无足轻重。因此,污染型企业大多选择继续生产,将产出利润的一部分用来缴纳罚款。此外,一些小企业因为无法到达设置的门槛,享受不到各种优惠政策,致使绿色经营意愿低,没有绿色信贷需求。
从银行的角度分析,商业银行作为盈利性机构,目标是实现利润最大化,而大多数绿色项目收益周期较长,短期盈利能力比普通项目差,当无法对商业银行进行足够的优惠激励时,会导致商业银行发展绿色信贷的意愿不强,绿色信贷业务发展缓慢。
从地方政府的角度分析,财政收入是地方政府的主要经济来源。“两高一剩”企业虽然会对环境造成更大的污染和破坏,却往往能创造出更多的经济利益,能够有力拉动地方GDP,成为地方税收的主要贡献者。所以想要形成良好的绿色经济环境,尚需时日。
(二)考核机制出台较晚,金融机构对绿贷政策的执行程度不一
近年来,国家环保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有关绿色信贷的政策,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国家基本政策体系,指导我国绿色信贷实现稳健发展。2021年6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新版《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方案》,以取代2018年《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业绩评价方案(试行)》。但即便是统一的绿色信贷执行标准和评价体系已经出台,也仅仅只有几年的时间。由于绿色信贷业务的基本模式是对绿色环保节能有关的项目或企业实施优惠利率或其他优惠政策作为鼓励,单纯从盈利角度来看,给银行带来的经济效益不如普通信贷项目,因此,在考核评价办法出台前,对于绿色信贷业务的推广很大程度上凭借商业银行自身的社会责任感,激励机制的缺位使得一些商业银行甚至没有实施绿色信贷业务的意愿。新鲜出炉的考核评价方案从政策落地到有力的推动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业务,还需要时间。所以当前的现状是,各商业银行对绿色信贷政策的实施程度不一,对绿色信贷业务的推广程度不同,要形成绿贷业务市场百舸争流的良好局面,尚需一定时日。
(三)金融机构对绿色信贷业务的资源分配不足,绿色信贷产品较为单一、缺乏创新
因绿色信贷业务所占银行业务比重较低,利润率不高,盈利较少,商业银行普遍对绿色信贷业务的重视不够,对绿色信贷专业人才的培养不足,投入到绿色信贷业务中的各种资源也相应不足。这也导致大部分商业银行在绿色信贷方面的专业知识较为欠缺。在管理上,大部分银行仍将绿色信贷放在信贷业务部门统一管理,而没有将其分离出来形成独立的业务部门,从贡献比的角度来看无可厚非,但从业务发展的角度来看,无疑是不利于绿色信贷业务进一步的专业化和深入发展的。而这样做的弊端也很明显,当在实施过程中金融机构普遍存在对绿色信贷政策、技术理解掌握不够透彻的现象,在发生环境风险问题时,从业人员能力不足,无法评估判断风险点所在,直接影响绿色信贷业务的推进、开展和管理。
据统计,目前我国银行业绿色信贷融资方式多通过抵质押贷款。从贷款产品种类上来看,抵质押贷款并不是一个创新的绿色信贷产品,而是一种从传统金融产品中产生的金融衍生品。抵质押贷款现在仍为绿色信贷主流产品,足见绿色信贷市场产品产品种类较为单一,适宜推广的产品较少,创新不足。
(四)环保信息壁垒高
在一笔绿色信贷业务进入银行评估审批流程时,要想做出正确的审批决策,银行就需要足够的环保信息及相关数据,以准确判断该笔信贷业务是否能够被认定为绿色信贷业务,以及认定的路径,准确预测该笔业务可能产生的风险和损失。然而现状是银行方面环保信息来源较少,一些企业为了应付环评监管实现正常生产运营,甚至修改需要披露的环境指标,使得银行无法获得准确的环评信息,绿色信贷业务贷前评估和贷后管理的难度加大,信贷资金风险增加。
四、对策探讨
针对以上问题,建议从以下方面着手逐步解决。
(一)多方联动,构建绿色信贷政策支持体系和激励机制,搭建绿色信贷数据平台,消除环保信息壁垒
构建绿色信贷政策支持体系和激励机制,可由环保部门牵头,人民银行、银监局、金融机构及企业团体等多方联动,加速制定完善绿色信贷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积极争取政府相关部门支持和配合,优化加强优惠举措,有效增强政府激励效果,形成有考核、有监管、有激励、有评比的绿色信贷制度体系。
1.从企业角度,大力宣传绿色环保理念,引导企业加大对低碳节能、绿色环保等项目的投资力度,适度加大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力度,进一步鼓励企业进行绿色环保生产,增强企业寻求绿色信贷的意愿,实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更好地服务绿色经济。
2.从银行角度,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业务的评价和鼓励,引导银行业加大绿色信贷投放,形成对“两高一剩”行业逐步抑制,对绿色产业大力支持的局面。建议设立绿色发展基金,积极试点PPP模式,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通过政府资金有效撬动社会资本进入绿色产业。建立专业化绿色担保和绿色信贷风险补偿机制。探索将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业绩纳入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度或金融企业社会责任考核,定期开展绿色金融发展效果监测评估。
3.从技术层面上,进一步完善全国和地方性的绿色金融环保信息交流与共享平台,横向联动环评部门和商业银行,定期公布“绿色企业名单或环保项目清单”以及绿色项目及企业投融资情况,增强信息的准确性,降低绿色信贷业务审评难度。
(二)完善商业银行绿色信贷管理机制,加快绿色信贷产品开发与人才培养
1.逐步制定和完善商业银行绿色信贷管理制度、规范操作规程,积极响应国家绿色信贷政策号召,将绿色发展战略上升到银行层面,在总行一级设立绿色金融发展部门,制定长期发展战略,将绿色金融作为品牌业务重点推动、优先发展;从绿色信贷产品到授信审批流程,进行深入探索、优化、丰富和创新,对绿色项目配置专项信贷规模,通过一系列对绿色信贷业务的优先设置,真正实现对其多方面的有力支持。二是提供绿色金融综合化服务。积极运用银团贷款、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提升综合化服务能力。强化绿色信贷自我评价和内部评比,多种手段推进绿色信贷制度化和规范化。
2.商业银行可参考赤道原则的核心精神,结合中国商业银行管理现状,完善内部绿色信贷管理框架,完善绿色贷款业务尽职调查标准,对绿色信贷项目所面临的政策、市场和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建立严格而高效的贷前审查、贷中督查、贷后管理流程。审慎设置科学的绿色信贷不良率容忍度,设置绿色信贷业务尽职免责调查标准,从多方面调动信贷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为绿色信贷业务的拓展提供良好的内部环境。
3.加大绿色信贷产品的创新,加强绿色金融专业人才培育。借鉴优质经验,增强绿色信贷产品的创新,比如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等机构先后发行了绿色金融债券;农业银行、华夏银行等机构探索碳排放权、排污权质押融资方式。兴业银行对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进行了大胆创新和探索,形成了包括节能减排技改项目融资、CDM 项目融资、节能服务商融资、绿色买方信贷、公用事业服务商融资、绿色融资租赁、排污权质押融资等丰富的绿色金融信贷体系,涵盖了生态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三大领域。在风险管控方面,可与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合作,分散和转移贷款风险。在绿色金融专业人才培育方面,可与高等院校建立联合培育机制,创造绿色金融人才学习的机会。只有重视绿色金融人才的远期培养,才能为绿色金融业务长远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五、结语
绿色信贷已经成为发展绿色产业、保护生态环境的一个主要方式。只有跟着国家绿色金融政策走,制定长久的绿色信贷业务发展规划,不断解决绿色信贷业务中产生的新问题,商业银行才能在绿色信贷业务领域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文/叶巧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