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贷款的弊端(助学贷款优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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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专门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银行贷款。其主要用于弥补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以及生活费,毕业后分期偿还。

国家助学贷款由申请人本人以信用担保,经办银行审批发放,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预科生)、研究生均可申请;贷款额度为本科生每人每学年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6000元;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自行承担。

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助学贷款与校园地助学贷款两类。

工作介绍

生源地助学贷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入学前在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助学贷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实行分年度申请,分年度发放的管理方式。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具体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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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时间

每年7至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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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学生在新学年开始前,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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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款期限及方式

原则上按学制剩余年限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学生毕业后按借款合同约定,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前5年为还本宽限期,可只还利息,之后还本付息,也可申请一次性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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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学生签订合同后,必须将合同回执反馈给学校资助管理中心,由学校完成回执录入,否则视同撤销合同。

校园地助学贷款

校园地助学贷款是指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学生通过学校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贷款。

校园地助学贷款采取一次申请、分学年发放的管理方式。第一次申请贷款,简称“新贷”,以后每年的放款简称“续放”。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只能申请一次新贷,以后每年经办银行按新贷合同的约定发放续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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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时间

每年9月下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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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学生在新学年开学后,通过学校向经办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查,核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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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款期限及方式

贷款期限为学制剩余年限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学生毕业后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月分期偿还贷款本息,前5年为还本宽限期,可只还利息,之后还本付息,也可申请一次性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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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生源地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助学贷款,学生只可择其一申请,不能同时申请两种贷款。

常见问题

1.什么是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指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旨在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费与住宿费的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按照学生申办地点及工作流程不同,国家助学贷款可分为通过高校办理的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通过户籍所在地办理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借款学生同一年不可以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2.哪些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预科生和研究生。

3.国家助学贷款的用途是什么?

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4.借款学生每学年可以申请多少金额的国家助学贷款?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下同)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8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2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6000元。

5.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期限是多长?

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借款学生毕业后有5年的还本宽限期,之后开始偿还贷款本金。

6.国家助学贷款的利率是如何规定的?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

7.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如何支付?

借款学生在读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并由有关部门直接支付给经办银行,借款学生毕业后的利息由本人全额支付。如出现还款违约行为,由此发生的罚息由本人全部承担。

借款学生在读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应向经办机构提供书面证明,由经办机构向经办银行提出申请,休学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

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原贷款县级经办机构或经办高校申请继续贴息,审核后,报经办银行确认,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发生的贷款利息,由原贴息财政部门继续全额贴息。

8.学生如何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新生借款学生在接到录取通知后向当地县级学生资助机构申请,在校生暑假期间向家庭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须在新学年开学后(具体时间由各校规定)通过培养单位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银行不直接受理学生个人的贷款申请。

经办银行原则上每年集中受理一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

9.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③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预科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④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⑤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10.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预科生和研究生,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①家庭经济困难;

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③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④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⑤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11.学生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办理贷款所需要材料(首贷)为新生入学通知书(在校生学生证)原件、身份证、户口本、共同借款人身份证;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经办银行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12.学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学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①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②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需提供借款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13.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程序是什么?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以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例: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其他金融机构经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向入学前家庭所在地县级或乡镇经办金融机构申请。

14.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程序是什么?

(1)学生本人向培养单位有关部门提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提供本人及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资料。

(2)培养单位有关部门负责对学生提交的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核查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

(3)学生贷款申请通过培养单位审查和银行审批后,培养单位将组织学生填写、签订贷款合同和借据等文本。培养单位应将学生申请或贷款信息及时通知借款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15.如何发放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一般实行一次申请 ,一次发放,每个学年申请一个学年的助学贷款。一个学年内的国家助学贷款,银行应一次性发放。

16.借款学生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出终止贷款发放的申请?

借款学生在读期间,如果家庭经济状况明显改善,或获得了其他较大额度的资助、捐助,不需要继续贷款时,借款学生应按银行相关规定,通过经办县级学生资助机构或经办高校向银行提出书面的终止贷款发放申请。经银行同意后,学生与银行办理贷款合同变更等手续。

17.借款学生在读期间发生转学、退学等情况,应如何处理国家助学贷款?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发生转学、休学、退学、出国、被开除学籍等情况,培养单位应及时通知贷款银行,银行在接到通知后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采取提前收回贷款本金等措施。在学生还清本金,或与经办银行签订还款协议后,培养单位方可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18.借款学生从什么时间开始偿还国家助学贷款?

经办银行允许借款学生根据就业和收入水平,自主选择毕业后60个月内的任何一个月起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具体还贷事宜,由借款学生在办理还款确认手续时向经办银行提出申请,经办银行进行审批。借款学生应在约定的还款日期前,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贷款银行在约定的还款日自动从账户中扣收。如借款学生未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贷款银行将向借款学生发出催款通知书,依法追究违约责任,并计收罚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