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抵押贷款公司(抵押贷款东莞公司能贷吗)
创业担保贷款
创业担保贷款是指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具备规定条件的创业者个人为借款人,由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由经办银行按规定条件发放,由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给予贴息,用于支持个人创业的贷款业务。
创业者
创业者(含台港澳人员,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创办的创业主体登记注册时间在3年内并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贷款额度最高3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
一、文件依据
《关于印发的通知》(东财〔2019〕2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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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条件
(一)提交贷款申请时,女性年龄为16-55周岁(不含55周岁)、男性年龄为16-60周岁(不含60周岁);
(二)有具体经营项目;
(三)已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办理法定登记注册手续,且申请人须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四)在提交贷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未结贷款;
(五)创业者创办的创业主体属于失业保险参保范围的,必须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
(六)未享受过我市小额创业贷款贴息;
(七)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人。
三、贷款额度、期限与利率
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贷款利率为LPR(贷款基础利率)+50BP(1BP=0.01%)
四、贴息标准
符合文件要求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期内由财政给予全额贴息。
五、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人员自愿向经办银行提出申请,提供完整、准确的申请资料,积极配合经办银行、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等开展尽职调查。由经办银行进行贷款审核(包括借款人年龄要求、创办企业要求、项目可行性、担保情况、贷款金额、贷款记录、还款能力等),经办银行初审后送人资中心进行贷款对象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经办银行发放贷款,并报送人资中心备案。
人资中心对贷款对象资格审核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东莞市创业贷款从乙方受理申请到审核完毕发放贷款,担保类贷款原则上在25个工作日内完成,抵押类贷款原则上在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完成后的最近一个放款日发放。
六、管理流程
若贷款期间借款人创办的创业主体发生变更(包括企业名称、经营范围、地址或统一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等信息,需要及时通知经办银行,由经办银行将有关情况报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由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根据文件审核是否符合继续贷款和贴息的条件。
七、应提交材料
以各经办银行所需资料为准。
八、经办银行机构
东莞市创业担保贷款的经办银行:邮储银行、东莞银行、招商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广发银行、浦发银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