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贷款公司贷款流程(金融贷款公司怎么做)
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资格的企业持相关资料,向其营业执照颁发机构所属行政辖区的县(区)人社局提出创业担保贷款资格认定申请(其中:由市级及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企业,应当直接向市人社局提出创业担保贷款资格认定申请)。符合条件的,填写《阳泉市创业担保贷款资格企业申请认定审批表》(一式4份),经县(区)人社局加注审核意见后,报市人社局(市失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审批认定。
1、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资格认定,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在阳泉市境内必须有固定经营场所。
(2)必须是小微企业(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2011]300号)执行)。
(3)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不包括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或虽未达到规定比例但达到20人以上。
(4)与新招用员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5)单位信用记录良好,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
2、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资格认定,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阳泉市创业担保贷款资格企业申请认定审批表。
(2)上年末职工花名表。
(3)本年新招用人员花名表。
(4)本年新招用人员劳动合同书和《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的原件、复印件。
(5)现有全部职工花名表。
(6)《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7)小微企业认定证明。
(8)企业信用报告。
(9)关于职工工资发放情况说明。
(10)企业参保所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参保缴费证明。
上述申报资料中,《阳泉市创业担保贷款资格企业申请认定审批表》一式4份,市人社局(市失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县(区)人社局、市创业人员融资担保服务中心、经办金融机构各1份;《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身份证、劳动合同书、《营业执照》等原件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退回申请人;其它申报资料由资格审批部门留存归档、备查。(市失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