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不还(贷款小额公司合法吗)
狗年春节前一周,央行在全国的小额贷款试点地区之一——四川广元竞标结果揭盅。广元南方农村作用社经理代表5个自然人胜出,胜出者将组建“利州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但中标者的幕后老板是成都同兴企业集团董事长刘明建。目前,这家公司正在办理工商注册,注册资本约3000万元。这家新中国历史上被央行认可的小额贷款公司有望在春节后正式营业。
正当刘明建和方广武憧憬“小额贷款公司赢利空间非常之大”时,在去年12月底挂牌成立的中国第一批小额贷款公司——山西平遥“晋源泰”和“日升隆”两家小额贷款公司却相继传出“经营陷入困难”和“尚未正式营业”的消息,缺乏金融专业人才是主因之一。
尽管“晋源泰”已传出陷入经营困境,但其董事长韩士恭——山西“四贡煤化公司”董事长——却仍然认为“小额贷款公司只赚不赔”。韩士恭盘算着这样一笔账:以投放贷款1300万元计算,年收入在150万元左右,即便损失贷款100万元,依然可赚50万元。如果放不出去,这些资金仍然可以获得银行存款利息。更何况,此人士认定中国农民要比企业更讲信用。在每个客户累计贷款不超过10万元的限定下,即便本息无归,亦不致于影响运作。四川利州小额贷款公司方案的设计者方文武亦同样乐观。此人士认为,农民和微小企业对资金的需求非常之大,而小贷款贷款公司的机制灵活且服务到位。因此他认为,小额贷款公司的赢利空间非常大,赚钱不成问题。
央行利率政策诱人
他们何以抱有如此信心呢?央行给予他们的利率政策是其中一个原因。央行规定,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利率可高于银行基准贷款利率的4倍。而农信社最高贷款利率则被限定为基准利率的2.3倍。如此,小额贷款公司在面临较高风险的信用贷款时可用较高的利率覆盖风险。更诱人的是,中央财经大学对全国20个省市地下金融状况进行的实地调查结果显示,全国地下信贷的规模达8000多亿元。而据央行调查统计司对民间融资的调查推算,我国民间融资规模为9500亿元,占GDP6的6.96%左右。
小额贷款公司是否具备将“地下信贷”引出地面阳光化的能力呢?一位不愿具名的金融资深专家认为,这种被限定在“老少边穷”区域且“只贷不存”的公司注定“没有生命力”,亦不可能承担起将“地下金融阳光化”的重任,更不可能填补“三农”对金融的沟堑。
民企寄望变身私人银行
民企老板们可能更寄望小额贷款公司未来摇身一变成为私人银行或商业银行。韩士恭曾称,希望获得财政的各项支农资金和其他款项支持,亦盼望如农信社一样获得央行“支农再贷款”。而私人银行或商业银行更是韩士恭们憧憬的未来。毕竟从产业界老板晋身而为金融界巨头是大多数民营企业家的最高理想。
事实上,在四川广元小额贷款组织招标的有关提示要项上已写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寿命2-3年,最长5年。试点结束后,小额贷款公司的前途有两种选择:撤销或者升级为金融机构。正是央行这种暗示式的承诺令民营企业家勇往直前。
但是目前仅在工商局注册登记的小额信贷款公司可能随时处于“非法”状态。人民银行广元市中心支行行长赵明光称,只要符合相关要求,小额贷款公司经工商部门批准就可成立,而政府不会为该公司担保、“兜底”和“埋单”。央行行长助理易纲最近亦特别解释称,当前由工商部门注册的商业性小额信贷试点,对农村金融改革非常关键。但是银监系统一位官员却称,小额贷款公司是狭义概念上的金融机构,而银监部门是被全国人大赋予的此类机构的主要监管部门,然而,银监部门迄今为止尚未介入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如何防范小额贷款公司重蹈之前“合作金融会”的高息揽存造成大量呆账坏账的覆辙呢?此人士认为,小额贷款组织必须考虑好四个问题后方可推广:进行相关立法、明确主要监管部门、依法经营和解决可能产生的金融风险。如果上述四个问题未考虑清楚就贸然行动,可能会产生不良后果。
深圳将克隆小额贷款公司?
目前被限定在“老少边穷”地域的小额小贷款公司难以满足民资逐利的本性诉求亦是银监系统官员对小额信贷公司的担忧之一。银监系统一位官员告诉记者,深圳已有民营企业家对成立小额贷款公司“蠢蠢欲动”。这些民营企业家认为,既然四川、山西及贵州、陕西的民营企业家可以成立小额贷款公司,深圳和其它地区的民营企业家为何不可如此作为?人行广元市中心支行行长赵明光亦称,小额贷款公司模式可以“批量克隆”。
《广东民间投融资问题研究》课题组组长王自力亦曾建议广东省政府向央行申请成立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此人士认为,小额信贷组织缘于孟加拉乡村银行小额信贷扶贫模式,是一种不吸收存款、依托某项资金来源、面向农村低收入民众、发放3000元以下小金额贷款的特定组织。不吸收存款、发放小额贷款、执行特定的贷款管理模式,是小额信贷组织最鲜明的特点。这种组织实质上只是一种准金融或者欠缺型金融模式——其资金来源匮乏,影响可持续发展;受先天资金不足限制,缺乏进一步做大的前景;化解风险的管理成本高,投入大而产出低。如果没有外来操作经费支持,维持财务自足非常困难。即使较大的小额信贷组织,也必然面临非常复杂的管理与持续发展问题。因此,在没有与之相配套的政策支持下,以小额信贷组织来解决弱质产业和弱势群体的贷款难问题,只能是权宜之计而非长效机制。
本版撰文本报记者谢艳霞
实习生刘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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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存不贷”模式生命力被质疑
接受采访的金融界人士大多质疑这些作为试点的小额贷款公司是否具有生命力。根据央行的界定,小额贷款公司仅能“只贷不存”,且基本为信用贷款。这就注定了小额贷款公司必须完全依靠其注册资本对外发放贷款,且每个客户的单笔贷款额不能超过1万元。一位不愿具名的资深金融专家称,“日升隆”和“晋源泰”的注册资本仅分别为1700万元和1600万元,这些贷款将面临极大风险,本息无归的情形可能不仅仅是个案。当注册资本全部贷出之后,缺乏持续资金来源的小额贷款公司是不会有生命力的。更何况,“支农”贷款不太可能快速流转。
银监系统一位资深人士表达了另一种担忧。目前,银监部门并未参与监管小额贷款公司,而其发展到一定程度,必然存在吸收其它资金以扩大规模的冲动。关键问题是,如何界定小额贷款公司吸收的资金是定向吸存还是非法集资抑或是其股东自有资金?四川利州小额贷款公司方案的设计者方文武称,其资本金已够试点期间的业务发展之需。但如果真的出现“无米下炊”的情况,只有向有关部门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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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目前正为民间融资“走出地面的阳光化行动”提供自上而下的支持。本报记者吴伟洪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