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自己名下的车可以抵押融资吗(抵押融资车名下可以是车主吗)
有位周先生向记者反映,说 自己名下有辆路虎揽胜,被莫名其妙过户给了一位陌生人。本来属于自己的财产,现在却属于其他人了。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周先生告诉记者,他在2018年4、5月份的时候,购买了一辆路虎揽胜,汽车总价为120多万,当时周先生还向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贷了款。不过,在2019年的时候,周先生因承担刑事责任,没有能力继续偿还贷款,就 把车子给了自己的亲妹妹,由她继续还贷款。因为是亲兄妹,当时就没有过户给妹妹,这辆车还是在周先生名下。
之后,周先生的妹妹因为资金周转问题, 把车子押给了哥哥的朋友王先生,王先生又把车子转押给了一位姓吴的朋友,由此周转了30万元。不过,周女士表示,当时她并没有和汽车抵押方吴先生签订任何委托售卖的合同,她也明确说过,车子只是暂时押一下,等到有钱后就把车子赎回来。
等到2020年5月份,周先生服完刑之后就和周女士一起找到了王先生,想把钱还了,要回自己的汽车。可是王先生一直推三阻四,不说汽车到底在哪里。直到去年年底,王先生打电话给周女士,说汽车的抵押方吴先生被台州公安抓捕了。
听到这个消息,周女士和周先生感到情况不对,立马去车管所调取了车辆信息。 这才发现周先生的车在2020年6月份就被过户给其他人,这辆路虎揽胜已经不在周先生名下。
得知车子被过户的消息,周先生和周女士都感到不可思议。车子只是暂时抵押在朋友那里,怎么就突然被过户了呢? 在车主不知情的情况下,车子能这样被过户吗?
在现场,周先生和周女士反复强调,自己没有向抵押方吴先生提供任何个人信息,而且汽车的行驶证等证明都在他们自己手上, 另外最重要的一点是,车子还在还贷款的阶段,怎么能够过户呢?
现在,周先生的路虎被扣押在台州,在“濮某某”的名下,周先生和周女士根本就不认识这个人。现在他们就想把车子拿回来。
那么当初这辆车到底是如何过户到别人名下的呢?湖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工作人员表示,这辆汽车过户已经快两年了,具体是谁来过户的记不清了。不过,当时确实是走正常流程的,对方也提交了过户所需的材料。
湖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副所长梁惟华表示:“车辆过户需要提供的材料有车辆交易发票、现车主的身份证,如果不是车主本人来的话,还需要委托书。像周先生这个情况,如果说车辆还有一些抵押(贷款)没有完结,还需要办理一个解除抵押的手续。没有办理解除抵押的手续是不能过户的,所以他这个车子其实是在转移登记手续之前,已经先办理了解除抵押的手续。”
在现场, 车管所的工作人员调取了当时周先生这辆车过户时,所提交的解除抵押的材料,里面有一份由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盖章出具的“购车分期付款结清证明”,以及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的营业执照,还有一份“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和“机动车业务委托书”, 上面还有周先生本人的签字。
在现场,周先生否认签过这些字,银行的工作人员也表示,现在该车的贷款还未结清,这份“购车分期付款结清证明”并不是他们银行出具的, 解除抵押手续的材料涉嫌造假。
对此,车管所的工作人员表示,在《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五条中有相关规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代理人申请机动车登记和业务,应当如实向车辆管理所提交规定的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也就是说, 提交材料的真伪性需要办理该业务的人员来负责。
湖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副所长梁惟华表示:“接下去我们会进一步去核实情况,包括之前的解除抵押、车辆转移登记的这些手续的真伪性。 如果涉及到提供虚假证明的情况,我们会依法进行撤销过户。如果涉及到构罪,我们也会要求其他公安部门追究相应的责任。”
如果周先生的车辆在过户时,确实存在材料造假,可以申请撤销过户,这样周先生的路虎就能重回他名下了。
截止到记者发稿前,该问题还在核实处理当中。
继续阅读
- 暂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