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怎么抵押融资(抵押车融资什么意思)
今日,社群传出一则爆炸性颇强的消息:
2021年5月6日,依据阜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融资租赁公司经营机动车抵押业务行为是否符合法规规定的回函》,安徽省阜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发布了《关于停止办理融资租赁公司抵押登记的通知》,通知各县车管所、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即日起,停止办理融资租赁公司申请的机动车抵押业务”。
通知原文如下:
社群朋友惊呼:
“车辆回租完结篇?”
“一刀把车辆回租砍死”
“商用车乘用车不分,一刀砍死”
“或成为压死(车辆回租)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商用车租赁业务一言难尽”
“简单的一刀切,是不是lan zheng”
“很多车辆业务确实(像)是名租实贷”
….
监管整顿汽车租赁领域“名租实贷”早有苗头
在《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后,山东、江苏、广东等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相继出台融资租赁公司新政,对融资租赁的售后回租业务作出要求。这三个省份都对名租实贷的售后回租业务持否定或不支持态度,其中以广东省的表述最为明确,要求“融资租赁公司不得以车辆售后回租或其他形式变相开展个人抵押贷款业务”。
去年8月12日,山东省金融监管局官网发布《关于部分融资租赁公司涉嫌违规开展业务的风险提示》。山东省金融监管局表示,近期,该局收到有关方面来电、来函反映,部分融资租赁公司存在以融资租赁业务名义、实际从事发放汽车抵押贷款业务的情况。对于此类业务,山东省金融监管局认为已“涉嫌违规”。
《暂行办法》第八条明确列出融资租赁公司不得“发放或受托发放贷款”等五条“负面清单”。同时,《暂行办法》的第十四条亦规定:“融资租赁公司应当合法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等。据此,山东省金融监管局认为,在来电、来函中所反映的部分融资租赁公司情况,已“涉嫌违规开展业务”。
阜阳市金融监管局回复车管所的依据,与去年山东省金融监管局的“风险提示”有关内容,如出一辙。
2021年3月起施行的《江苏省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列举了融资租赁公司开展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应遵守的6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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