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清证明有什么用(结清证明有什么用)
11月3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王继明同志参加“行风在线”节目。
本次上线过程中,重点对近期公积金12329热线并入12345热线、公积金“跨省通办”服务、商贷提取、贷款额度、贷款轮候等进行了介绍,并与4位来电咨询的听众进行了交流,解答了关于公积金提取、贷款抵押、商转公等政策。
下线后,市公积金中心专人回访了几位来电职工,对于职工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确保服务“跟得上”“落得实”。
问题1:
有公积金贷款,签约了委托按月还贷提取,目前公积金账户里还有剩余的钱,能不能提出来?
答:按月提取后公积金账户如有剩余资金,可直接用于提前归还贷款本金(部分或全部)。
问题2:
现有未结清公积金贷款,想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是否必须将第一次贷款结清?最多能贷多少次?
答:公积金贷款以家庭为单位,每个家庭最多只能办理两次公积金贷款,且必须将第一次公积金贷款结清后,才能申请第二次公积金贷款。
问题3:
单身时办理了公积金贷款,贷款后家属有了公积金,缴到什么时候家属才具备贷款资格?
答:贷款以家庭为单位,在借款人现有公积金贷款存续期间,家属视同有公积金贷款,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借款人现有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家属连续缴存满12个月之后,可以以家属为主借人申请公积金贷款。
问题4:
公积金贷款买房时,用现房做的抵押,现在贷款已结清,房子如何解押?
答:借款人在贷款结清后,可持公积金贷款结清证明,到原贷款银行办理房产解押手续。
问题5:买房时无公积金,办理了商业贷款,现在具备公积金贷款资格了,能否将商贷转为公积金贷款?
答:不能。商转公贷款,是我市在前几年在资金结余量较大的情况下,适应宏观经济形势出台的一项阶段性鼓励政策。近年我市贷款率一直处于90%以上,资金供需矛盾长期存在,从当年形势判断,我市贷款率将持续保持高位运行,贷款需继续实行轮候发放。因此,目前不具备重新启动办理商转公业务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