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小额贷款公司(广南小额贷款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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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金办〔2022〕63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金融办,市辖区各小额贷款公司:

为了强化现场监管,促进我市小额贷款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2021年度考评及2022年现场检查工作方案》(桂金监贰〔2022〕 7号)等工作安排,我办将于2022年6月-7月对我市小额贷款公司开展2021年度考评及2022年现场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与现场检查对象

南宁市辖区内已取得小额贷款经营许可证的小额贷款企业(2021年6月30日后开业的公司只参加现场检查,不参加2021年度考评)。

二、考评与现场检查要求

(一)考评要求。

1.考评业务期限。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考评内容。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2021年度考核评价评分细则》(以下简称《考核评价评分细则》,详见附件1),对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2021年度的公司治理、合规经营、经营能力、风险控制和资产质量等方面进行考评。

3.考评对象自评及材料准备。

(1)公司自评时间:2022年5月30日前。

(2)公司对照《考核评价评分细则》开展自评,并于2022年5 月30日前将自评报告和评分表的电子版发至市金融办地方金融科邮箱nnjrbxddb@163.com,相关纸质版材料加盖公章后于现场检查时递交。

(3)公司按照自评情况准备佐证材料。

(二)现场检查要求。

1.现场检查业务期限。

2021年1月起至检查进点日。

2.现场检查内容。

对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的公司治理、合规经营、财务和档案管理、风险控制、配合监管、消防和安全生产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对各公司在2021年现场检查中发现的违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3.检查对象迎检工作程序及材料准备。

(1)公司自查时间:2022年5月30日前。

(2)准备现场检查材料。各公司按照《小额贷款公司考评与现场检查现场调阅资料清单》(详见附件2)整理有关材料并加盖公章。

(3)根据现场检查内容完成自查工作,并撰写《经营情况报告》,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公司基础信息,业务开展、公司治理、合规经营、财务和档案管理、风险控制、配合监管、存在困难和建议等情况。请于2022年5月30日前将电子版发至市金融办地方金融科邮箱nnjrbxddb@163.com,相关纸质版材料加盖公章后于现场检查时递交。

三、市金融办考评及现场检查程序

(一)现场考评和检查时间:2022年6月—7月。

(二)考评及现场检查前准备。为保证2021年度考评和2022年现场检查工作有序开展,市金融办成立考评检查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工作组成员包括:市金融办和各县(市、区)、开发区金融办检查人员,同时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参与考评和现场检查工作。工作组在进点检查前提前5个工作日下发《现场检查安排表》至具体受检小额贷款公司,明确检查时间。

(三)考评及现场检查。工作组根据考评评分细则以及对照公司提供的自评情况佐证材料进行逐项评分及建议评级。考评和现场检查方式主要包括:进入公司的办公场所或营业场所进行实地检查,询问有关人员,查阅、复制公司相关制度、会议记录、业务台账及档案等,核对账证资料等。

(四)完成考评及现场检查报告。市金融办形成考评和现场检查工作报告以及考评汇总表报送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四、其他要求

(一)考评及现场检查对象务必高度重视考评和现场检查工作,主动配合,按要求提供自评、自查报告以及其他检查所需资料。对故意拖延、转移、藏匿或拒绝提供相关文件、资料的公司,年度考评等级将直接定为D级,并视情节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二)请各县(市、区)、开发区金融办指定1名工作人员作为考评检查工作组成员,配合市金融办开展小额贷款公司的考评和现场检查工作。

(三)请各小额贷款公司指定1名联系人,负责考评和现场检查工作的沟通与协调,并于2022年5月30日前将《2022年南宁市小额贷款公司现场检查信息表》(附件3)反馈市金融办邮箱(nnjrbxddb@163.com)。

未尽事宜,请与南宁市金融办地方金融科联系。联系人:李天健,电话: -5502269。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2021年度考核评价评分细则

2.小额贷款公司考评与现场检查现场调阅资料清单

3.2022年南宁市小额贷款公司现场检查信息表

2022年5月10日

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2021年度考核评价评分细则

为了做好全区小额贷款公司2021年度考核评价工作,促进全区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健康发展,我局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桂政发〔2009〕7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指引(试行)》(桂金监贰〔2022〕5 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当前实际,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2021年度考核评价评分细则》。

一、考评内容

本细则内容包含公司治理、合规经营、经营能力、风险控制和资产质量共5类、27项,总分300分。

二、评级划分

根据综合分数核定评级。考评总分达到230分(含)以上的为A类(A类以上公司可根据考评综合得分高低再分为AA和A级两个等次),180分(含)~229分为B类,130分(含)~179分为C类,130分以下为D类。涉及一票否决项的,按照一票否决项核定。

三、相关指标说明

(一)全区平均注册资本:

经测算,2021年度全区市区小额贷款公司平均注册资本约为10227.31万元(剔除不可比因素),县域小额贷款公司平均注册资本约为2624.75万元。

(二)全区利率水平:

截至2021年12月末,全区小额贷款公司行业贷款平均利率按期限计算为:3个月以下14.82%,3~6个月12.66%,6个月~1年11.64%,1年以上12.13%。

(三)利率计算方法: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1〕第3号》《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明示贷款年化利率工作的通知》(南宁银发〔2021〕26号)等文件要求,小额贷款公司应在贷款合同中明示年化利率。

2021年,可采用简化法计算:综合年化利率=[(按合同约定月息×12×贷款本金)+一次性费用]÷贷款本金×100

(四)小企业和涉农贷款:

涉农贷款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的通知》(银发〔2007〕246号)口径统计的以下贷款:农林牧渔业贷款、农用物资和农副产品流通贷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农产品加工贷款、农业生产资料制造贷款、农田基本建设贷款、农业科技贷款及其他贷款。

小企业贷款指发放给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制定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的小企业的贷款。如借款人为涉农与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负责人或用于涉农与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经营的,可视该笔贷款为涉农与小企业、个体工商户贷款。

(五)2021年度考评工作按2021年12月31日之前有关规定执行。2022年现场检查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指引(试行)》(桂金监贰〔2022〕5 号)有关规定执行。

2021年度考核评价评分细则如下表所示:

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2021年度考核评价评分表

考评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备注

一、公司

治理(45分)

(1)股权结构及股东背景

10

1.第一大股东净资产总额(2分)。净资产总额在1亿元(含)以上的得2分;5000万元(含)~1亿元的得1分;5000万元以下的得0分。

2.第一大股东实力(2分)。按合并会计报表口径计算,当年净利润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的得2分;200万元(含)~1000万元的得1分;200万元以下的得0分。

3.股东信誉(1分)。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信用报告正常的得1分;信用报告有不良信用记录(包括大额贷款到期未还、恶意拖欠贷款本息1个月以上)得0分。

4.股权结构稳定性(5分)。当年股东及持股比例不变的得5分;当年公司股权转让比例累计小于10%(含)的得3分;当年公司股权转让比例累计超过10%,小于30%(含)的得2分;超过30%的得0分。(增资情况除外)

(2)发展战略

树立服务实体经济的经营理念,有明确的年度经营和风险管理目标以及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并有保障措施(5分)。

1.经营管理稳定,且年度经营目标完成率达到90%(含)以上的得5分;

2.经营管理稳定,且年度经营目标完成率在60%(含)~90%之间的得3分;

3.年度经营目标和长期战略发展规划与公司现状脱节,或年度经营目标完成率低于60%的得2分;

4.无年度经营和风险管理目标及长期战略发展规划的得0分。

(3)内部治理结构

10

1.公司法人治理结构(4分)。股东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监事会(或监事)和高级管理层权责明确,有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约束机制,会议记录完整的得4分;不完整的酌情扣1~4分。

2.公司组织架构(6分)。公司设有信贷业务部、风险控制部、财务部、综合管理部等必要部门,且信贷业务部至少2人、风险控制部至少1人、财务部至少2人、综合管理部至少1人,部门职责界定清晰的得6分;不完整的酌情扣1~4分。

(4)人力资源

1.高管层岗位配置齐全,职责分工合理,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达到50%(含)以上,满足高管人员任职资格要求,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的得2分;高管层岗位配置不齐全、职责分工不合理合理、本科学历占比低于50%的酌情扣0.5~1分;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记录的得0分。

2.从业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超过50%(含)的得1分;公司定期组织开展员工业务培训的得1分;参加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或广西小贷协会组织的相关培训得1分。

3.依法登记经营场所无在岗履职从业人员的此项不得分且倒扣10分。

(5)档案管理

妥善保管业务档案、会计账簿、业务台账以及利息收入的原始凭证等有关资料,并保证账证真实的得5分。未指定专门档案管理部门、场所和人员的扣2分;账证资料整理不全或不及时的酌情扣2~4分。

(6)社会评价

10

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和行业正面宣传的得1分;获得县级以上政府部门表彰奖励的得2分;按时落实监管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的得7分,否则倒扣7分。

二、合规

经营

(135分)

(7)资金来源及使用合规

20

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吸收社会公众存款、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小额贷款公司融入资金须获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同意,银行融入的资金须在广西小额贷款行业监管系统报备。未经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同意集团不得归集旗下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或存在与小额贷款公司大额资金往来。

1.遵守上述规定的,得20分。

2.违反资金来源及使用管理规定,得0分,最高只可评为B级,并视情节进行最终定级。

(8)利率执行

10

小额贷款公司与借款人自主协商确定贷款利率和费用,不得从贷款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等违反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应当在贷款合同中明示贷款种类、期限、利率水平、收费项目和标准、计息收费方式,违规预先扣除的,应当按照扣除后的实际借款金额还款和计算利率。严禁利用各种不合理的计息、收息方式变相提高贷款利率。

1.符合上述规定的得10分。

2.违反上述规定,发现一笔扣 3 分,此项扣分不设上限。

3.综合年化利率超过36%的,发现一笔,此项不得分,且倒扣10分。

4.当年没有新增发放贷款的得0分。

注:综合年化利率=[(按合同约定月息×12×贷款本金)+一次性费用]÷贷款本金×100

二、合规

经营

(135分)

(9)贷款投向及用途

20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应明确以“三农”、个体工商户和小企业为目标客户,此类目标客户贷款余额不得低于全部贷款余额的70%。小额贷款公司应当与借款人明确约定贷款用途,并且按照合同约定监控贷款用途,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不得用于股票、金融衍生品等投资及房地产市场违规融资。

1.符合上述规定的得20分。

2.不符合上述规定,目标客户贷款余额占比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1分;违反贷款用途规定的,发现一笔扣1分,扣完为止。

(注:贷款余额取季度末贷款余额平均值;涉农贷款、小企业贷款划分标准详见细则说明,现场复核时,公司需出示相关材料证明贷款客户为三农、个体工商户或小企业)

(10)“小额、分散”

20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应坚持“小额、分散”原则,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净资产的10%;对同一借款人及其关联方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净资产的15%。

1.符合上述规定,平均单户贷款余额低于50万(含)的得20分。

2.符合上述规定,平均单户贷款余额为50万~150万(含)的得15分。

3.符合上述规定,平均单户贷款余额为150万~300万(含)的得10分。

4.符合上述规定,平均单户贷款余额为300万~500万(含)的得5分。

5.符合上述规定,平均单户贷款余额高于500万的得0分。

6.不符合上述规定,或变相拆分单户贷款的,此项不得分,且倒扣10分。

(11)重大事项报批

10

小额贷款公司变更名称、住所、经营范围、股权结构、公司章程、董事及高管,增资、减资、设立分支机构,对外融资(从银行机构融入除外)、开展新业务、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应向监管部门报批。

1.符合上述规定的得10分。

2.未经批准,变更名称、住所、董事及高管、公司章程的,此项不得分,且倒扣5~10分。

3.未经批准,变更经营范围、股权结构,增资、减资、设立分支机构的,此项不得分,且倒扣10分,最高只可评为B级。

4.未经批准,对外融资(从银行机构融入除外)、开展新业务、对外重大投资(投资额超过资本净额10%)的。此项不得分,且倒扣10分,最高只可评为B级。

(12)属地经营

10

未经批准,公司(含分支机构)跨区域经营的,发现一笔,此项不得分。公司与分支机构不得互通区域经营。

(13)财务合规

10

严格执行《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及相关金融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状况良好,贷款本金、利息结算应通过公司银行账户转账办理。发现违规情形的,视情节扣1~10分,扣完为止。

(14)关联贷款

存在以下情形的,此项得0分。

1.向公司股东直接或变相发放贷款;

2.向股东关联方或者本公司员工发放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全区行业平均利率,且关联贷款比例不得超过当年累计发放贷款的10%。

(15)信息披露

20

1.监管信息报送(15分)。小额贷款公司应接入广西小额贷款公司行业监管系统和业务系统,并及时完整地报送、财务报表、经营情况、融资情况、变更事项等信息数据。及时准确报送相关数据信息,无错报、漏报、瞒报的得 15分。错报、漏报、瞒报,视情节扣5~15分。连续3个月未按监管要求报送数据信息倒扣10分,拒不接入广西小额贷款公司行业监管系统和业务系统的倒扣10分。

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2分)。按时报送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并扫描上传广西小额贷款公司行业监管系统的得2分。

3.其他重大事项(3分)。小额贷款公司发生以下重大事项信息的,应当及时向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报告并向公司股东、向其提供融资的金融机构、有关捐赠机构和其他相关权益人披露。未披露的得0分。

(1)涉及重大诉讼、仲裁,或涉嫌违法违规被有关机关调查,或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

(2)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及重大诉讼、仲裁,或涉嫌违法违纪被有关机关调查,或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或被采取强制措施;

(3)公司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

(16)社会监督

10

1.小额贷款公司按照监管要求悬挂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必要证照,悬挂不参与非法集资、不吸收公众存款、不违规经营等公开承诺标示牌,公布当地监管部门监督举报电话的得10分。未遵守相关规定的每项扣3分;

2.出现不良信用记录或存在影响小额贷款公司社会信用形象的扣3分;

3.受到社会监督举报违法违规问题并经查实的,酌情扣1~10分,并扣减其他相应指标的分数。

三、经营能力(70分)

(17)资本实力

10

按市区和县域分别计算全区平均注册资本。以平均注册资本为基数,注册资本达到基数的得5分,每高于基数10%加1分,每低于基数10%扣1分。

(18)信贷资产周转率

15

信贷资产周转率达到100%(含)以上的得15分;介于50%(含)~100%的得10分;低于50%的得5分。当年没有新增发放贷款的得0分。

(注:1.信贷资产周转率=当年累计发放贷款/平均净资产×100%;2.当年累计发放贷款不包括借新还旧贷款)

(19)贷款期限结构

10

当年累计发放贷款期限为6个月(含)以内的贷款金额占当年累计发放贷款的比重,达到60%(含)以上的得10分;50%(含)~60%的得8分;40%(含)~50%的得6分,30%(含)~40%的得5分;低于30%得0分。当年没有新增发放贷款,得0分。

(注:当年累计发放贷款不包括借新还旧贷款)

(20)资本收益率

25

当年实现盈利的得基本分10分;以0%为基准,资本收益率每增加1个百分点加3分。

(注:资本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100%)

(21)税收贡献度

10

按规定纳税得10分,违反规定的酌情扣1-10分。近6个月无纳税记录或“零申报”(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免税的除外)的得0分。

四、风险控制(25分)

(22)内控制度

10

制定了较为全面的管理制度,包括业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风险监控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操作规范且执行到位,能确保公司依法合规经营和风险有效控制的得10分。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力的,酌情扣1-10分。

(23)资产分类和拨备制度

15

小额贷款公司建立审慎规范的资产分类和拨备制度,准确进行资产分类,充分计提减值准备金,确保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始终保持在 100% 以上。

1.遵守上述规定得15分;

2.建立了审慎规范的资产分类和拨备制度,但未严格执行,或执行不到位,或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不达 100% ,视情节扣1-10分。

3.未建立审慎规范的资产分类和拨备制度的得 0分。

五、资产质量(25分)

(24)不良贷款率

10

年末不良贷款余额占总贷款余额的比重,低于5%(含)得10分;介于5%~7%(含)得5分;介于7%~10%(含)的得2分;高于10%的得0分。

(25)贷款逾期率

年末逾期贷款余额占全部贷款余额的比重,低于8%(含)得5分;高于8%的,每增加2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注:贷款到期,办理展期的,展期期限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

(26)拨备覆盖率

拨备覆盖率大于等于100%的得5分;每降低10个百分点减1分。

注:拨备覆盖率=(一般准备+专项准备+特种准备)/(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损失类贷款)×100%

(27)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

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大于等于100%的得5分;每降低10个百分点减1分。

注: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实际计提贷款损失准备/应提贷款损失准备

一票否决项

一、小额贷款公司出现本细则(7)(11)违规情形的,最高只可评为B级。(具体参照各项指标)

二、小额贷款公司存在以下严重违规情形之一的,直接定为D级:

1.有非法集资、暴力催贷等严重违法行为。

2.股东抽逃或变相抽逃注册资本金、账外经营或账证资料虚假。

3.拒绝、阻挠或不配合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进行年度考评或现场检查。

4.近6个月无正当理由自行停业(未开展发放贷款等业务)、近6个月无纳税记录或“零申报”(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免税的除外)、近6个月无社保缴纳记录。

加分项

小额贷款公司出现下列情形的,可提出申请,经监管部门确认后,酌情予以加分。

1.专门经营 50 万元以下贷款的(贷款单户余额均不超过 50 万元且贷款比例不低于70% 的)加10分。

2.2021年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提供金融支持的(以放款合同为依据),视具体情况加5-10分。

专家调整项

1.坚持服务当地实体经济、凸出普惠金融功能业绩显著且评级级别较低的,可启动专家调整高1个等次。

2.有违规记录,且因评估值偏高与公司合规经营情况不相匹配的,可启动专家调整项给予适当减分。

合计

附件2

小额贷款公司现场检查与考评现场调阅资料清单

序号

调阅资料名称

备注

经营情况报告、自评报告

必要

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必要

股东名册及股东背景介绍

必要

组织结构图,人员名册(姓名、部门、职位、学历)

必要

公司章程和主要管理制度

必要

2021年1月截至检查进点日期间内业务台账(所有已发放的贷款,不限于检查当日有余额的贷款)需列明合同号、贷款人、金额、期限(贷款发放、归还时间)、担保方式、投向、用途、贷款余额、资产五级分类等有关事项

必要

五级分类贷款余额统计表

必要

2021年1月截至检查进点日期间内贷款合同、审贷资料(所有已发放的贷款,不限于检查当日有余额的贷款)

视情况抽查

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必要

10

2021年1月截至检查进点日期间内每月财务报表、原始凭证

必要

11

业务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有关数据(明细分类账、科目余额表〔一级至末级〕、序时账)、银行对账单

必要

12

历次变更批复等复印件

必要

13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等决策材料

必要

14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视情况提供

注:所有纸质资料需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