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返现(车险返现是什么套路)
深圳出台史上最严车险自律文件
出台背景:
目前,我市有30多家车险经营主体,市场竞争非常激烈,一些车险经营主体或中介代理机构销售人员为拉业务,将本来属于机构或个人劳动所得的佣金或手续费,部分或全部返还给客户或代办人,俗称为车险“返现(佣)”。此种行为严重扰乱了车险正常经营秩序,恶化营销员生存环境,使营销员陷入“有返现、有业绩,无返现、无业绩”的尴尬境地,正常展业无法进行,行业则陷入“劣币驱逐良币”的怪圈。长期以来,尽管保险监管机构和行业组织也出台了禁止“返现”的规定,但由于缺乏信息化等手段,人手有限,主动查处收效甚微,而投保人貌似也得到了“好处”,对“返现”行为认识模糊,一般不会主动举报“返现”的问题,导致目前的实际状况是屡禁不止,时有发生,俨然已成行业顽疾。
针对上述现状,深圳保监局提出:治理“返现”不能停留在形式的规定,而是要利用信息化手段,借助外力,编织天网工程,多管齐下,真正把这些规定落到实处。下一步,行业首先要采取积极措施引导广大车险销售人员和从业者提高对搞“返现”促销危害性的认识,尽快放弃“返现”的短视行为,重视保险服务,让越来越多的车险销售人员和从业者认识到,通过专业的优质服务,比“返现”更能持久地促进展业,为自己、也为客户带来真正的既得利益。另外,也要教育广大投保人,“返现”不是如实入账的费率折扣,不是真正让利于民的惠民举措。而是见不得人,账外暗中进行的商业回扣,是《保险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禁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如返现给团体车险的代办人,更是涉嫌商业贿赂或行贿受贿刑事违法犯罪。“返现”从表面上看,投保人获得了好处,实际上并非如此。因为一旦“返现”成为市场普遍现象,一方面会造成车险经营主体之间的恶性竞争,导致公司保费充足度不足而危及公司偿付能力。另一方面会造成车险销售人员和从业者所得合法利益减少,从而无疑会导致车险服务质量下降。因此最终受损的自然还是投保人自己。其次应在严厉打击返现暗扣,全面净化行业生态环境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车险费率浮动机制,对遵章守法,驾驶习惯良好的低风险优质投保人,实行更大的价格打折,正大光明地享受费率优惠;对经常违章驾驶,经常出险,驾驶习惯不好的高风险投保人,不但不能享受费率优惠,反而要相应提高费率。“
为此,在深圳保监局的指导下,深圳保险行业前期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加大了步伐,已先后建立了深圳市保险从业人员个人诚信平台、保险中介业务云平台以及车险深保通等信息平台,并加强了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出台了一系列的车险自律举措。8月30日,深圳保险同业公会和深圳保险中介行业协会又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深圳车险销售从业人员自律管理工作的通知》,可谓历年来最强有力的车险自律文件,其中主要内容包括:
一、“正本清源”,保护销售人员和从业者合法权益
《通知》明确提出,手续费(佣金)为车险销售从业人员合法所得,归车险销售从业人员所有,严禁任何保险机构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将手续费(佣金)返现,给予投保人、被保险入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最大限度地保护合法合规车险销售人员的利益。营造依法合规,诚实守信的经营环境,严防“劣币驱逐良币”。
《通知》明确要求:
1、要与车险销售从业人员签订的委托协议或劳动合同(合劳务派遣合同);
2、应明确规定车险手续费(佣金)支付标准;
3、要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履行手续费(佣金)支付义务;
4、车险手续费(佣金)支付标准如有调整,应及时告知车险销售从业人员。
二、利用保险科技,编织“天网工程”
《通知》提到,下一步,行业一是将进一步完善深圳市保险从业人员个人诚信平台,尝试与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对接,使违规经营的车险从业人员处处受限。二是将中介业务云平台、车险深保通平台与税务部门对接,借助信息化手段,联合税务部门依法打击虚构车险中介业务,未依法纳税等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借助外力,编织天网工程,治理车险返佣顽疾。
三、强调治乱象用“重典”
针对车险市场乱象中的突出问题,《通知》明确提出:1、返现是给予投保人、被保险入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的违法行为。此种行为, 不但构成拒不执行报备车险费率行政违法违规,而且涉嫌商业贿赂,行贿受贿等刑事违法犯罪!2、一旦发现违法线索, 将坚决移交有关部门依法査处!彰显了深圳治理车险乱象的决心和力度。
此外,据悉下一步深圳保险行业还将采取以下三方面措施,落实《通知》要求。一是将联合深圳交警局制定深圳版的车险费率和交通违章、出险次数双挂钩的,相比全国力度更大车险费率浮动机制。二是将组织各车险经营机构,签订自律公约,承诺至少在5年内不录用有返现行为的违规人员。三是将建立返现举报奖励制度,形成全民监督的高压态势,让违法违规行为无所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