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裕人生(金裕人生条款)
平安2010年最新产品金裕人生产品介绍金裕人生系列产品介绍 2010年2月2日 内容提要 ?? 保险利益概述 案例说明 产品特征 产品特征 保险期间:终身 交费期:3年、5年 投保年龄: 3年交:0-57周岁 5年交:0-55周岁 金裕重疾同主险 万一网制作收集整理,未经授权请勿转载转发,违者必究 内容提要 ?? 保险利益概述 金裕重疾 产品特征 万一网制作收集整理,未经授权请勿转载转发,违者必究 保险利益概述——金裕人生 生存保险金 6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前,每满2周年时仍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6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开始,每年到达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6%给付“生存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主险合同终止。 “所交保险费”按照身故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和保单年度数(交费期满后为交费年度数)计算。 以上“身故保险金”中所称的基本保险金额不包括因红利分配产生的相关利益。 万一网制作收集整理,未经授权请勿转载转发,违者必究 保险利益概述——金裕重疾 等待期:90日 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经医院诊断初次发生“重大疾病”,我们按照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如被保险人在年满3周岁前初次发生“重大疾病”, “重大疾病保险金”将按比例给付。 我们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附加险合同终止,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不变,其身故保险金按如下方式重新确定: (1)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与附加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相等部分所对应的身故保险金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确定: ? 主险合同与附加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相等部分的身故保险金扣除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后的余额; ? 主险合同与附加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相等部分的现金价值(不包括因红利分配产生的相关利益)。 (2)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超过附加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部分的身故保险金不变。 万一网制作收集整理,未经授权请勿转载转发,违者必究 内容提要 ?? 保险利益概述 案例分析 产品特征 案例说明 刘先生:30周岁,购买了金裕人生组合(金裕人生10万,金裕重疾6万,豁免重疾07),分5年交费。 第3个保单年度时刘先生发生重疾,获重疾保险金6万元,金裕重疾效力终止,豁免后2期的保险费。 这时,金裕人生的基本保险金额不变,从而生存保险金保持不变。刘先生的身故保险金调整为主险所交保险费的40%,身故当时6万元基本保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注:上述所交保险费按5期交费计算得到。 万一网制作收集整理,未经授权请勿转载转发,违者必究 案例说明2 刘先生为其新生儿小杰购买了金裕人生组合(金裕人生10万,金裕重疾6万,豁免重疾07),分5年交费。 小杰在1周岁半时发生重疾,获重疾保险金3万元(6*50%),金裕重疾效力终止,豁免之后的保险费。 这时,金裕人生的基本保险金额不变,从而生存保险金保持不变。小杰的身故保险金调整为主险所交保险费的40%,MAX(身故当时6万元基本保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主险所交保险费的60%-3万元)。 注:上述所交保险费按5期交费计算得到。 万一网制作收集整理,未经授权请勿转载转发,违者必究 万一网制作收集整理,未经授权请勿转载转发,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