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贷款破产怎么办(破产贷款办公司有风险吗)
前段时间,有网友在头条提问:辽宁的两家银行进入了破产程序,用户的存款能安全拿回来吗?利用自己的一点皮毛知识和粗浅经验,笔者试着从存款保险的角度进行了解答,结果一发不可收拾,展现量500多万了,许多网友纷纷留言提问和讨论。
其中很多网友都比较关心和疑惑的一个问题是:银行破产了,从银行贷的款还用还吗?是不是也只有50万之内的偿还,50万之上不用还了。期间不断有网友提问,笔者在这里从破产法的角度系统的回答这个问题。
要搞清楚这个问题,首先我们要明白破产是个什么法律制度?企业破产会产生那些法律后果?
一、什么是破产?银行也能破产吗?
法律意义上的破产就是指企业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说白了,就是公司欠的账太多了,现有的资产根本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这个时候债权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这个企业破产。
在我国,主要规治企业破产的法律主要是《企业破产法》。该部法律系统规定了破产的主体、破产的条件、破产的种类、破产的程序和破产的后果等等。
《破产法》第一条规定,为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这里特别注意的是,只有企业法人才能适用破产制度,非企业法人不适用破产法律制度。那这里的企业法人,当然包括公司。
许多网友也提到了这个问题,就是银行也能破产吗?答案是肯定的。上文已经提到凡是企业法人就适用破产法。我们日常所见到的各种银行,其主体性质都是公司。比如工行,他的全称是“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典型的股份公司。又如这次破产的两家银行“L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子和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也都是股份公司。
既然银行属于公司法人,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当然也适用破产制度。只不过银行作为金融机构承担着社会各个主体之间的支付功能和中介职能,再加上其天然的信用中介特性,可以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其设立、破产等重要变更直接影响了千万的个人和企业,甚至会当地金融秩序带来极大波动。所以,银行破产的情形极少,这也是大家对银行破产感到陌生和疑惑的原因之所在。
二、破产的后果有哪些?
1、破产企业欠的债如何处理?
按照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破产的,以其现有的资产偿债。通俗的讲,就是破产管理人把企业仅有的资产卖一卖,有多少算多少,能还多少算多少。按照各个债权人的债权比例平均清偿后拉倒,剩下还不了的,也不用还了。这是破产一个极其重要的特点。也就是说,经过破产程序后,公司的债务都归于消灭。
实践中,这个清偿率一般都不会超过10%。也就是企业欠10块钱,可能最多就还1块钱就算完事了。有经营差的企业,清偿率甚至都不到5%。
那银行的负债主要有哪些呢?其实银行的负债主要就是吸收的存款。从法律意义上说,存款属于银行与存款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通俗点讲,就是你把钱存到银行了,那你是债主,银行是债务人。既然是债务关系,也应当按照上述的法律规定进行清偿。
2、破产企业的资产如何处理?
这里先说说企业的资产一般都包括什么?一般的工业企业,资产都是些厂房、土地、设备之类的。而对于银行而言,其主要资产就是自有资本和应收账款(就是银行放出去的贷款,别人欠银行的钱)。
上文已经提到,企业在破产的情况下,需要用自有资产偿还债务。
而按照破产法定额规定,企业进行破产清算的,破产管理人会把企业的资产进行评估拍卖,拍得的资金用来偿还债务。应收账款同样属于公司的资产,破产管理人会进行统一追讨后用于偿债。也就是说,破产企业的负债,经过变卖资产清偿后不能偿还的部分,法律上予以豁免,也就是不用还了。但是欠破产企业的钱,没有被豁免,依然要全额清偿。
3、破产企业本身如何处置?
按照破产制度的规定,经过破产清算程序后,企业要进行工商注销手续,企业这个主体也就不存在了。
三、再回到网友的提问,银行破产了,从银行贷的款还用还吗?
说到这里,其实问题的答案已经出来了。对于破产的银行来讲,应收账款大部分是放出去的贷款,属于资产。按照上述法律规定,欠银行的钱一分是不能少的,都是要偿还的。
那什么时候个人欠银行的钱可以不用还了呢?道理也很简单,就是个人也破产的时候。但不巧的是,我国还并未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只是今年3月份在深圳特区进行了个别试点。实际上我国还没有个人破产制度。这么来看,广大网友的“美好想法”算是泡汤了。
有的网友直言,这是什么逻辑吗?这个问题其实又涉及到为什么要建立破产制度?关于这个问题,大家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