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公司贷款保证金(担保公司贷款保证金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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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襄阳市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金融服务机构征集资格文件
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5月19日
附件
襄阳市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金融服务机构征集资格文件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19〕41号)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流程电子化改革,拓展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服务功能,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降低投标人投标成本,襄阳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有意向接入“襄阳市金融服务平台”的金融服务机构,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质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允许依法成立的分支机构参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申请单位现任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在本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申请单位现任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在本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最近5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申请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20()、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9.具备开具或组织开具电子保单保函的能力,具备完善的技术团队;能实现投标人全流程网上申请办理电子保单保函业务,并符合电子招投标相关安全、保密要求,遇到问题及时在规定期限内解决。
10.对接平台需具备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认证及以上。
(二)其他要求
1.银行机构
(1)中国银保监会依法批准设立的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及民营银行。
(2)具有有效的《金融许可证》。
2.保险公司
(1)中国银保监会依法批准设立的保险集团或保险控股公司及分支机构。
(2)具有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最近一个季度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
(4)最近一个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200%。
(5)最近一次银保监会风险综合评分为B级及以上 。
备注:未披露2023年第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的,可提供2022年第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
3.担保公司
(1)经相关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批准设立的担保公司。
(2)具有有效的《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
二、文本格式要求(★)
(一)保单保函格式要求
电子保单保函出具机构应当为投标企业在线开具电子保单保函,电子保单保函格式应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要求。
(二)保单保函文本要求
电子保单保函出具机构提供的保单保函格式文本主要条款应符合国家发布的政策规范要求,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留就有关条款作修改、修订等的权利。
三、技术要求(★)
(一)签章要求
电子保单保函出具机构应使用第三方CA机构颁发的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名(签章),确保电子保单保函的法律效力,相关文件需遵循PKI体系的数字签名系统和数字证书技术标准和规范。电子签名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二)安全要求
电子保单保函出具机构须提供数据安全的保证方案,禁止提前获知投保人参与项目的具体信息(如项目名称、招标人名称等),同时确保数据交互过程始终处于加密状态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所开具加密保单保函的有效性。因交易信息泄露造成不良后果的,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其接入资格,且保单保函出具机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安全保密要求
接入平台的各方应从技术上实现数据保密,不得向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潜在申请人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其他信息。
四、服务要求(★)
(一)电子保单保函有效期限
电子保单保函有效期自保单保函生效之日起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届满后180日,招标人或监管部门提出延长电子保单保函有效期的,其有效期自动予以同步延期。
(二)信息告知要求
电子保单保函出具机构须履行信息充分告知的义务,通过相关平台及时告知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授信额度、电子保单保函审核出具情况、收费标准、服务承诺、双方法律责任等信息。
(三)电子保单保函费用支付条件
投标人选择电子保单保函支付时,所发生的费用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
(四)电子保单保函收费标准
电子保单保函收费标准必须符合国家银保监会相关标准并征得相关部门同意,不得高于经批准的备案价。如发现入围机构有扰乱正常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情况的,将取消该机构承揽电子保单保函业务的资格。
五、赔付要求(★)
(一)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在参加投标过程中,有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招标文件约定,构成适用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提供电子保单保函服务的机构应及时进行赔偿(见索即赔)。
(二)保单保函出具机构不得设置特殊的免赔条款。
(三)见索即赔。电子保单保函出具机构在收到索赔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属于保单保函约定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应在收到索赔材料(以送达时间为准)3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地将索赔的款项一次性支付到受益人在索赔书中指定的账户。
(四)提供电子保单保函服务的出具机构对业务合作期内发出的电子保单保函承担担保责任。提前终止合作的电子保单保函出具机构须对其终止合作前所开具的电子保单保函履行赔付责任。
六、响应材料提交
(一)资格证明材料
1.提供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代表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3.承诺函(针对资格条件1—8条);
4.具备开具或组织开具电子保单保函的能力,具 备完善的技术团队;能实现投标人全流程网上申请办理电子保单保函业务,并符合电子招投标相关安全、保密要求,遇到问题及时在规定期限内解决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5.对接平台具备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及以上证书或者承诺中选后在系统验收时提供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以上证书,否则不予上线运行;
6.银行机构:
(1)中国银保监会依法批准设立的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及民营银行证明材料;
(2)有效的《金融许可证》。
7.保险公司:
(1)中国银保监会依法批准设立的保险集团或保险控股公司分支机构证明材料;
(2)最近一个季度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最近一个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200%,最近一次银保监会风险综合评分B级及以上证明材料。
8.担保公司:
(1)经相关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批准设立的担保公司证明材料;
(2)有效的《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
(二)其他技术、服务要求相关材料(根据本公告第二、三、四、五条内容提供)
响应材料一式二份,装订成册,密封递交,复印件均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三)递交时间
请有意参与合作的银行机构、保险公司、担保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17:30前,将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响应材料递交至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津新区汉水路1号东津商务大楼C座940室),逾期送达不予接收。
联 系 人:陆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