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贷款的还款方式(还款贷款方式公司会知道吗)
(一)从“传统”走向“综合”的贷款企业还款来源
传统上,我们通常将贷款企业客户的还款来源分为第一还款来源和第二还款来源。前者是指企业正常经营活动而产生的还款来源,是为内生还款来源,后者是指追索授信担保人或处置授信担保物所带来的还款来源,是为外生还款来源。这两种还款来源可细分为以下几个方面,以利于具体研究企业的还款能力:
第一还款来源:借款人经营或销售使用银行授信取得的资本品或商品所得到的直接现金流入。如客户运营一个用固定资产贷款形成的工厂所产生的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或商业客户销售适用银行短期贷款购买的商品所产生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第二还款来源:借款人经营或销售使用银行授信购买的资本品或商品之外、其它经营所得的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也就是常说的综合经营收入,着眼的是企业正常运作过程中所产生的还款来源。
第三还款来源:变卖企业资产所获得的现金净流入,包括存货、生产设备或一个投资项目,也包括企业持有的债券或股票。
第四还款来源:保证人代偿或处置保证人提供用以担保的资产所获得的现金净流入。
第五还款来源:来自企业外部的资金支持,包括股东增资、关联方资金投入、政府补贴或救助资金投入。
第六还款来源:在其他银行或其他渠道再融资。在现实生活中,企业和银行都在一个开放的系统中运作,不同银行有不同的风险偏好,在满足一定条件的前提下,他行甚至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再融资可成为还款来源。
(二)如何理解综合还款来源之间的关系?
如图所示,上述六种还款来源,既相互联系、彼此依赖,又有各自特点,共同构成企业的综合还款来源。第一、第二和第三还款来源属于内生还款来源,其基础是企业经营运作的持续稳定性和企业资产质量;第四至第六还款来源可视为外生还款来源,但与企业基本面(经营稳定性和资产质量)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企业资产质量决定了第三还款来源中企业资产抵质押担保的保障程度;第五还款来源实际取决于企业基本面状况;第六还款来源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第一至第五还款来源的充足程度,并取决于不同金融机构风险评估能力和风险偏好的差异。因此,企业的综合还款来源可视为含有以下重要变量的函数:经营活动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企业自身资产构成和质量、外部资源支持、所在地域的金融生态环境。对其的分析可按以下顺序展开:
第一、以企业经营稳定持续性为基础,评估依靠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现金流可承受的外部负债额。
第二、评估企业所拥有资产的市场价值和变现能力,估算在模拟清算情景下资产的变现额,得出企业资产的承债额。
第三、评估保证人的代偿能力、代偿意愿和实际代偿额,评估其可能提供的抵质押品的市场变现价值。
第四、在综合还款来源的基础上,考虑股东、关联方、政府、当地融资环境等外部因素,推算获得外部支持及他行再融资的可能性、以及实际支持力度。
在中型企业的授信审查和审批中,应结合中型企业的运作特点和风险特征,从定性和定量两方面,各有侧重地针对上述六种还款来源进行评估。相较于大型企业,中型企业不易取得政府补贴,其股东实力有限,也难获得增量资本的投入。因此,评估重点在于内生还款来源和授信担保条件。
第一还款来源评估:
项目融资和贸易融资的还款来源分析
在信贷实践中,严格意义上的第一还款来源主要存在于项目融资和贸易融资上。前者如房地产开发商申请开发贷款开发建设一个楼盘,售卖该楼盘得到的现金流入就是该笔房地产开发贷款的第一还款来源。后者如进出口公司申请一笔打包贷款收购一批产品出口,该批产品的出口收汇所得就是该笔流动资金贷款的第一还款来源。
项目融资的还款来源,主要依赖于该项目产生的销售收入、补贴收入、其他收入或利润,一般不具备其他还款来源。在实践中,商业银行较少对非房地产开发中型企业叙做纯粹的项目融资。如确有叙做必要,可参照固定资产项目评估方法评估还款来源的保障程度。
对于拟叙做相对“封闭”的贸易融资的中型企业,商业银行应以贸易融资的“自偿性”为中心,从以下几方面评估第一还款来源的保障程度:
1、贸易背景的真实性
贸易融资及其自偿性的前提和基础是授信对象已签订商务合同、已发生或将发生的、真实的、特定的、可跟踪的商品交易活动。确认贸易背景的真实性,是商业银行评估第一还款来源保障程度的起点。在实际工作中,商业银行信贷人员不能仅靠书面文件判断,还应通过物流、资金流印证,如有必要,应直接联系交易对手,验证交易的动机和真实性。
2、交易双方的履约能力和履约意愿
商业银行主要评判授信对象组织生产交付商品的能力、交易对手的付款能力和付款意愿。前者需考察授信对象的经营稳定性和持续性以及与相关交易对手的往来历史;后者需了解交易对手的信用记录和商务合同中的相关条款,确保后者不对货款支付义务提出异议。只有在交易双方均按合同条款正常履约的情况下,才会顺利产生作为第一还款来源的现金流。
3、对资金流的控制程度
这是评价第一还款来源保障程度,也是贸易融资自偿性的“终极”标准。只有做到对相关商务合同项下交易的全程控制、特别是对货款回笼环节的严格控制,保证交易项下的销售收入回笼还款账户,并首先用于归还相对应的贸易融资,第一还款来源才能落到实处。这依赖于银行的贷后管理水平和贷后管理意识,也受到银企合作中双方谈判地位的约束,有较高的操作风险。若在操作层面上不能落实对资金流的有效控制,贸易融资的自偿性就无法实现。
第二还款来源评估:
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入和往年现金结余
第二还款来源包括还款期内每年的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入和往年现金结余。现金流量表中的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是测算这一还款来源的最佳指标。例如,如果客户连续三年每年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平均在10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的话可以认为其第二还款来源的还款能力为:400万元=100万元×贷款期限4年,假设还款期限为四年的话。商业银行对该来源还款能力的分析,可从如下几方面进行:
(一)盈利能力
在盈利能力方面,商业银行信贷人员主要从以下方面评估:
1、毛利率
毛利率=毛利润/销售收入。这是最直接反映企业主营业务盈利水平的比率,准确表达了企业当期而非长期投入产出的情况,表现了企业产品价格和原料价格的差距,同时也表现了企业抵抗市场风险(即产品或服务价格变动风险和原材料价格变动风险)的能力。毛利润率越高,企业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越强,银行风险越小;毛利润率越小,企业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越弱,银行风险越大。若毛利率大幅下降或为负数,显示企业的主业困难重重,甚至难以为继。
2、营业利润率
营业利润率=(毛利润-管理、销售、财务费用)/销售收入。营业利润率即企业为了赢得一定金额的毛利润需要付出不直接用于生产或服务的费用,其中任何一个减项过大,都说明企业经营管理有问题或资产负债结构有问题。毛利润率相同而营业利润率比同业小,说明企业为了同等的毛利润付出了比同业更多的非生产性支出。
3、净资产收益率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净资产。净资产收益率即股东在企业的投资回报率,是企业被市场接受程度的指标,也是企业抵抗风险能力或承受损失能力的综合指标。比率越大,企业抵抗各种风险的综合能力越强;比率越小,企业抵抗各种风险的综合能力越弱。
(二)资产周转能力
在资产周转方面,商业银行信贷人员主要评估各种资产周转率,即企业对各种资产的使用效率和对不同资源的依赖程度,也就是风险程度:
1、应收账款周转率
这是衡量企业对下游客户放账程度的指标,同时也是衡量企业贸易条件,亦即市场竞争力的一个指标。应收账款周转率越高,企业对下游放账越少,企业竞争力越强,对产品或服务市场价格风险的抵抗能力越大。反之,说明企业竞争力差,对市场风险的抵抗能力差。在实际工作中,还应深入分析应收账款的交易对手和账期,对应收账款周转率、交易对手和账期的大幅变化保持敏感,及时发现客户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应付账款周转率
应付账款周转率,即企业占用上游供应商资金的程度,具有两面性,需客观对待。比率越高,说明占用得越少,资源使用效率越高,抵抗上游市场风险的能力越强,但同时也表明企业对上游客户谈判地位较低,有可能因为缺乏信誉而无法获得融资。在实际工作中,应关注应付账款周转率、应付预收款项的大幅变化,深入了解原因,周转率的大幅上升往往意味着供应商收紧了对企业的放账条件,企业的商业信用下降。
3、存货周转率
存货周转率是衡量企业购产销三个环节管理状况的综合性指标。存货周转速度越高,存货的占用水平越低,流动性越强,意味着资产管理的效率越高,能产生更多的现金流。在实际工作中,除了关注存货周转率的变化幅度外,还应深入了解存货中原材料、在产品和产成品的比重,更准确评价客户的资产管理能力。在产品更新换代快的行业,如服装鞋包、消费类电子产品,产成品的价值将随时间推移而大幅贬损,难以变现,库存积压将严重占压流动资金,影响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
(三)经营活动净现金流
经营活动净现金流是综合评估企业第二还款来源充足程度的主要指标。通过分析该项指标的年度变化情况,判断客户的日常经营活动能否带来充足的现金流入。对于该项指标为大额负数的客户,应深入了解原因。对于由于应收账款存货大幅攀升导致经营性现金流急剧下降,应结合资产管理能力的分析,判断企业是否出现大量赊销、产品积压的问题。对于由于应付预收账款急剧下降导致的经营性现金流恶化,应深入了解下游客户改变对企业信用政策的深层次原因,判断企业的商业信用是否逆转,因为上、下游客户往往最先感知企业经营运作的不良变化并最快做出调整。总结实践经验,以下两个指标,有助于我们对企业第二还款来源的实际保障程度做出判断:
1、实际有息负债水平。
即客户的外部有息负债(对中型客户而言,基本为银行授信)与资产总额、净资产额的比例,以及经营活动净现金流与短期银行借款的比例。应对同一实际控制人所控企业的实际负债水平进行整体估算。在经济下行期,优先拓展负债水平低、承债能力强的中型客户;而对于实际负债水平偏高、经营运作过于依赖银行授信的,宜采取相对保守的授信策略。
2、银行授信额增长与经营规模增长的匹配度。
若存在银行授信额增长速度远超过企业经营规模增长速度的现象,应深入了解原因,分析是否存在银行授信被挪用的问题。在现实生活中,存在某一企业充当实际控制人所控企业群(一般不成立集团公司)融资窗口或融资平台的现象,通过关联交易或其他应收款,将取得的信贷资金投向关联企业。对于该类企业,宜谨慎授信。
总体而言,若忽略其他因素,只考虑经营性现金流,展望一家有5年稳定经营前景的企业,其外部有息负债总额在年度平均经营性净现金流的3倍以内,可认为第二还款来源是充足的,银行授信安全是有保障的。
第三还款来源评估:
非现金资产的变现能力
第三还款来源评估,实际上是在模拟资产清算情景下,估算授信客户非现金资产的变现能力,是对授信客户整体资产承债能力的压力测试。资产的构成和质量,是决定第三还款来源的关键因素。纳入估算的资产既包括机器设备、房产、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也包括存货、应收账款、长短期投资、专利等动产,甚至股东持有的企业股权。能否通过处置资产筹得还款资金,主要取决于:
1、拟处置资产的商业价值。在估算不同类型资产的商业价值时,应充分考虑“时间”这一变量。某些资产的价值(如土地使用权、优质股权投资、优质房产等)较少受到时间的侵蚀,而某些资产的价值则高度敏感(如产成品库存、易损耗的机器设备等)。
2、授信客户或其实际控制人对资产是否拥有充分的处置权,是否存在制约因素,如未过海关监管期的进口设备、已设立抵押的不动产、多人共有的房地产、需经有关部门同意方能处置的资产。
3、拟处置资产的吸引力和市场承接能力,以及相关行业的景气度。一般而言,只有存在活跃的二手市场,资产才有充分的、可量化的变现能力,若只能寻求一对一的交易,变现能力则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另一方面,变现时机的选择也对资产最终变现能力起着重要作用。
例如:若一家企业的经营持续性有保障,其总资产在模拟清算情景下的变现值为1000万元,有息负债(包括或有负债)仅有500万元,可以认为该企业的资产有足够的承债能力。
第四还款来源评估:
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
银行授信的第四还款来源包括人的担保(保证)和物的担保(抵质押)。前者可细分为实际控制人或股东担保和非股东担保;后者的评估方法如同第三还款来源的评估。保证人担保包括其提供的物的保证,是分散和缓释信用风险的传统有效手段。商业银行应综合企业的综合素质、他行竞争态势、银行授信策略和谈判地位,设置授信担保条件。对于民营中型企业,原则上要求实际控制人(自然人)或股东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应全力争取企业或实际控制人的核心经营资产或核心生活资产抵押担保。保证担保的评估重点在于保证人的代偿意愿和代偿能力。不同性质的保证人,有不同的评估侧重点:
1、实际控制人或股东(自然人)担保
商业银行信贷人员通过了解保证人的籍贯或国籍、婚姻状况、社会地位、名下资产负债(包括民间借贷情况)和信用记录,可更好评判保证人的违约成本(包括经济成本和社会成本),以及对授信客户的约束力、代偿能力和代偿意愿。一般而言,同等条件下,若实际控制人为本地人士,其违约成本、特别是社会成本高于外地人士。若实际控制人为外地人士,应深入了解其是否在当地置业,家人是否随住、子女是否在当地就读或就业等信息,从而更准确地判断其违约成本和履约意愿。在目前的法律制度下,境外身份的自然人提供的保证担保,约束力有限。应该认识到,虽然保证担保可使自然人在法律上对企业债务负上无限连带责任,但实际代偿能力受到各方面因素的约束,较难定量计算,提供担保更多的是“道义”上,甚至是“心理”上的约束。
2、实际控制人或股东(法人)担保
当实际控制人或股东作为法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时,担保法人代偿能力的评估可参照对企业还款能力的评估,相比自然人担保可计量。在有代偿能力的情况下,代偿意愿取决于:(1)被保证企业对于保证人的重要性;(2)履行代偿责任的代价、成本和收益;(3)不履约的后果。
3、非股东担保
非股东担保的情况,可进一步细分为关联担保和非关联担保。原则上,商业银行应争取拥有实际控制人更优质资产的关联企业作担保。对于存在大额关联交易的授信客户,商业银行应要求关联企业提供担保。可根据谈判地位的强弱,争取掌握企业核心资源(如工艺流程、关键配方、人脉关系等)的非股东人士提供担保。商业银行要谨慎接受来自企业互保链上的非关联担保。
第五还款来源评估:
纯粹意义上的外生还款来源
第五还款来源,是纯粹意义上的外生还款来源。股东、其他关联方以及政府伸出援手的意愿和能力受到多重因素的制约,具有较大的偶然性,需具体客户具体分析。无论救助来自何方,前提条件都是拟救助企业尚未从根本上丧失生命力,经过一系列挽救措施,有望恢复正常运作,且预测挽救的代价小于不挽救的代价。一般而言,第五还款来源的可获得性可从以下方面进行评估:
1、股东增资的意愿和能力
股东投入越大、企业在股东资产布局中越居于核心地位、股东对企业持续经营前景越有信心,股东救助的意愿越强。而能否真正施以援手,又取决于股东的实力、持有资产的流动性和在市场上的融资能力。在具体实践中,股东可通过直接借款、关联企业借款或承接债务等多种方式对企业进行救助。
2、其他关联方救助的意愿和能力
此处的其他关联方是指企业的上游客户,因赊销而拥有对企业的应收账款(债权)。债权额越大、对正常运作的影响越深,其他关联方越有意愿救助,并多通过“债转股”的方式保全债权。
3、政府补贴救助的意愿和能力
救助意愿多取决于政府的产业政策、经济发展战略、企业对政府的重要程度和政府对企业的重视程度。企业实际控制人的人脉关系以及政商合作关系的状况,也会在不同程度上左右政府伸出援手的意愿。财政实力、政府调动资源的能力和自主度是政府补贴救助能否到位的最终决定因素。在实际工作中,民营中型企业一般较难获得政府补贴和救助。
第六还款来源评估:
再融资能力
第六还款来源,主要是企业的再融资情况。中型企业在信贷市场上的再融资能力参差不齐,受到多种因素制约:
1、经营的持续稳定性以及第一至第三还款来源反映的综合偿债能力能否获得多家银行的认可,这是企业能否取得再融资的基础,是必要条件。
2、所在区域的金融生态环境是否良好,银行间竞争是否激烈。环境越好、竞争越激烈,优质中型企业越容易取得再融资。
3、宏观环境方面,银根是否较松,市场资金是否充裕。
★★★重磅推荐★★★
免费公益直播课题开启
风险前置,防患未然!
从银行败诉风险折射信贷流程风险。
漳平老师系统解读,
转发朋友圈或内部群让大家一起多学习提升
主讲老师推荐书籍
7月-成都站:严监管背景下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及公司治理与关联交易管理培训专题研修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