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向个人贷款利息(利息贷款个人公司能贷吗)
企业向个人借款,必须按照借款协议约定的利率和期限支付贷款利息。这里我们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双方需要签订协议。
个人借钱给企业,不能口头约定。要签订贷款协议,约定贷款金额、贷款利率、付息时间、支付方式、贷款期限等,避免日后发生纠纷。个人借钱给企业,必须转账,要求企业出具收据。
2.要求个人依法缴纳相关税收。
个人对外提供贷款的,根据营改增文件规定,属于提供金额服务,必须到税务机关开具发票,开具发票时缴纳增值税及附加;企业支付利息时,应按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其中增值税计算简单,征收率为3%。比如你拿到103万元的贷款利息,你要缴纳的增值税= 103/(1+3%) * 3% = 3万元。
应纳维护建设税为应纳增值税的7%(市)或5%(县、镇);
应付额外教育费。应付增值税的3%;
应缴纳的地方教育附加为应缴纳增值税的2%。
上述税款应在税务机关开具发票时当场缴纳。
企业向个人支付贷款利率时,应当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率为不含税利息收入的20%。
例如,企业向个人支付贷款利息103万元,需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为-103/(1+3%) * 20% = 20万元。
3.如果自然人股东向企业提供贷款服务,应注意以下问题:
(1)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利率,超过部分不得税前扣除。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由企业承担。
(二)企业实际支付给自然人股东的利息支出,不得超过以下规定的比例和按照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计算的部分。允许扣除,超出部分当期或以后年度不得扣除;
企业实际支付给自然人股东的利息支出与自然人股东债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的比例为2:1。比如一个自然人股东出资500万元,企业向该股东借款1000万元以内部分的利息支出可以税前扣除,超出部分必须调整纳税,不能税前扣除。
(3)股东(包括自然人股东)未按规定足额缴纳到期出资的,贷款利息不得在税前扣除。
企业投资者未按规定期限缴纳到期资本的,企业对外借款产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收资本与规定期限内应付资本的差额所产生的利息,不属于企业的合理支出,应由企业投资者负担,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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