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公司怎么注册(小额贷款注册公司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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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自2008年我国小额贷款公司试点以来,全国各地小额贷款公司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形成一定的规模,发展迅速。在高速发展的过程中也遇到不少障碍,同时也暴露出小额贷款公司自身的一些问题。文章在从分析小额贷款公司产生的背景与发展历程入手,围绕其面对的困境,通过思考,尤其是仔细探讨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模式的可持续发展和规范性发展,最后提出意见和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金融体系地位

一、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背景与现状

小额信贷是为农户和微型企业提供信贷服务,它既是一种金融创新,又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扶贫方式。截至2011年11月,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4040家,随着温州金融改革试验区的设立和深证金融改革的兴起,小额贷款公司也在金融改革的背景下更加迅速发展,目前在神州大地估计有将近5000家小额贷款公司。

(一)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背景

20世纪80年代起我国开始小额信贷的试点。我国最早的小额信贷从1981年联合国国际农业发展基金在内蒙古8旗(县)开展的北方草原与畜牧发展项目开始。我国小额信贷发展的开端是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在福特基金会和孟加拉乡村银行的资金和技术支持下,将孟加拉乡村银行的小额信贷模式引入中国,并在1994年开始实施一项名为“行动——研究计划”的小额信贷项目。这一项目的启动被认为是真正意义的小额信贷在中国的开端。

(二)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现状

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在最近几年发展尤为迅速,但在发展过程中也遇到不少障碍,全国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总体情况有以下主要特点:

1.机构数量快速增加,呈现较高的地区集中度

2011年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4282家,较2010年增加1668家,增长63.81%,机构数量是2009年的3.21倍。近半数小额贷款公司分布在内蒙古、江苏、辽宁、安徽、云南、山西、河北、和山东八省区。小额贷款公司从业人员也迅速增长。

2.贷款规模逐年增长,成社会融资的重要补充

2011年末,全国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3914.74亿元,较2010年增加1939.69亿元,增长98.21%,高出人民币贷款增速82.41个百分点,贷款余额是2009年的5.11倍。但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主要还是集中在江苏、浙江、内蒙古、山东、安徽五省区,呈现出较高的地区集中度。

3.资金来源渠道单一,主要依赖实收资本

《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中明确: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有自有资金、捐赠资金、批发资金和融入资金,但从资金来源看,2009年末,全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金为821.98亿元,实收资本817.20亿元,实收资本占整体资金来源的86.85%,从商业银行融入资金比例较低。

二、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中的困境

虽然近年来尤其是08年之后,小额贷款公司在全国各地如雨后春笋,遍地开花,发展尤为迅速,但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并不是一帆风顺的,也遇到很多障碍和挫折。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在发展中遇到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身份定位不明确

根据《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指导意见》,小额贷款公司是经营小额贷款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是一般的企业,不是金融机构,但是它的贷款行为又是一种金融行为。正是因为小额贷款公司的身份定位模糊,导致产生了一系列问题。主要问题是税负过重和缺乏有效的监管两点。

小额贷款公司按一般服务型工商企业的标准纳税,按销售收入征收5.5%到5.6%的营业税及附加税费,毛利润征收25%的所得税,完全享受不到金融机构的相关营业税征收优惠的政策。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的企业法人,没有取得金融许可证,不受银监会的监管。按《指导意见》,由省政府明确一个主管部门负责对其进行监督管理,按照“谁审批设立、谁负责监管、谁处置风险”的原则,省金融办将权力下放至区县金融办,由区县金融办组织当地公安局、工商局等机构共同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监管,由于不具备行政主体资格,导致监管形式化,缺乏有效的监管。

(二)后续资金短缺

按《指导意见》,小额贷款公司“不吸收公众存款”,主要的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且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这种“只贷不存”的经营模式使得小额贷款公司普遍面临资金短缺的局面。当面临客户旺盛的贷款需求时,小额贷款公司必然会产生巨大的资金缺口。

(三)贷款风险很难控制

目前,小额贷款公司没有进入金融业系统查询客户资信度的权限,不能有效识别客户的多头申贷等不良现象,这就大大增加了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风险。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对象主要是农户等弱势群体,他们大都以种植业、养殖业为主,但是这种种养业对自然条件有很大的依赖性,如果遇到自然灾害很容易形成自然风险。因为对农产品需求和农户生产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容易导致严重的市场风险。

三、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对策

(一)明确小额贷款公司金融机构的地位

2009年11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编码规范》,将小额贷款公司纳入金融机构范围,给予其金融机构的定位。但银监会态度依旧,小额贷款公司尴尬的身份仍未改变,仍不能享受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待遇。相关政府部门应明确小额贷款公司的金融机构的地位,使其能够享受金融机构的相关待遇或得到相关的补助,支持小额贷款公司作为新兴金融机构为小企业的发展提供更为便利的条件。

(二)建立多元化的融资渠道

后续资金不足是限制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最大困扰和烦恼。因此,应建立多元化的融资渠道:第一,建议放松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的限制,放松甚至取消向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50%的比例限制,增加融资机构的数量。第二,适当拓宽业务范围。小额贷款公司可试点逐步探索开展个人理财、信息咨询、票据贴现、资产转让等业务,从而增加资金来源渠道,不断提高自身实力。第三,引入民间资本。民间资本规模庞大,在没有很好的投资渠道的情况下,民间资本选择高利贷、地下钱庄等形式来实现资本的增值。如果能将民间资本引入小额贷款公司,并加以规范化,就可以实现民间资本的阳光化。

(三)推进征信体系建设

积极推进征信体系建设,给予小额贷款公司征信系统查询的权限,帮助其提高识别风险的能力,同时也能约束借款人,督促其按时还贷,营造一个良好的信用环境。此外,建议建立一个小额贷款登记系统,实现小额信贷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这样既便于小额贷款公司控制贷款风险,也有利于培育借款人的信用意识。小额贷款公司的出现缓解了农民贷款难的问题,帮助中小企业解决了融资瓶颈,弥补了中国基层金融市场的空白。小额贷款公司与银行进行错位竞争,可以增加银行的竞争压力。我们应进一步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防范工作,确保小额贷款公司的健康持续规范发展,使得它能为当地经济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四、结束语

小额贷款公司作为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民间资本参与金融市场提供了一个可监管的较规范的渠道,也有助于打破我国金融市场的垄断和银行独大的金融体系,尤其为小企业融资提供了途径。但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确实存在不少问题,人们对小额贷款公司也给予较高的期待,所以很希望借助小额贷款公司能够为我国金融改革寻找到一定的突破,只能说,小额贷款公司在中国的发展,值得期待,但任重道远。

参考文献:

[1]汪合黔.创新与发展中的小额贷款公司[M].北京师范大学出版集团安徽大学出版社,2010.

[2]董立伟.浅析小额贷款公司在新形势下的发展[J].企业导报, 2012(3).

[3]陈亮,龙超.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发展问题浅析[J].时代金融,2012(4).

[4]杨文悦,郭盛锋.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制约因素及其可持续发展研究[J].海南金融,2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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