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忙还贷款的过桥公司哪里有(过桥贷款公司)
整治“骗贷”买房,已经成为调控的下一个重点目标。
央媒《经济日报》8月14日发了一篇报道,提及了骗贷的问题。
其中有一个观点:骗贷买房,银行难辞其咎。
报道指出:为了降低购房者的贷款利率、提高贷款额度,有些银行将购房者原有的购房贷款记录消除,将“二套房”变成“首套房”。
甚至还有银行业务人员与贷款人沆瀣一气,对于贷款人提供的虚假资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为贷款人规避监管支招。
这句话说到了点子上。
我们所说的“骗贷”,一般指经营贷和消费贷。
按理说,经营贷的服务对象是中小企业主或个体工商户,借款人可以通过房产抵押来获得银行贷款,这些钱用于其企业或个体户的经营需要。
有购房者打起了歪算盘:名下注册公司,找过桥资金,全款买房,把房子抵押出去,把高利率的房贷给置换掉,换成低利率、长期限的经营贷。或者直接把名下全款房抵押,拿到低息经营贷后,把这笔钱充当首付去买房,进一步抬高购房杠杆。
本来用于实体经济的优质信贷,被空壳公司和炒房客用于买房,这就叫“骗贷”。
说白了,购房人有没有骗贷,银行比谁都清楚。
一般来说,银行应该对经营贷有“三查”的责任,即: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
贷前调查,是指银行为了准备向企业发放贷款,不仅对与银行发生业务联系的企业的生产经营、产供销、资金占用与周转等方面的情况开展调查研究,而且还对市场需求进行调查和预测。
贷时审查,指银行在调查研究,充分掌握企业和市场情况的基础上,根据企业借款计划,审查贷款是否合理,确定贷与不贷;依据销售资金率水平及国家对企业加速资金周转的要求,确定贷多贷少;按照资金计划周转期,确定贷款期限。
要是银行严格执行这些流程,经营贷怎么可能大规模流入楼市?
要知道,贷款审批和流向的过程中,银行的角色是一边当“裁判员”,一边当“运动员”。
银保监会统信部副主任在6月份曾明言:
有的拆入资金全款买房后,申请经营贷款偿还买房资金;
有的借款人将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在多家银行账户间流转套现,以掩盖买房的最终目的;
有的编造交易背景、虚构贷款用途等。一些银行贷前审核不到位,贷后资金管理不足。
一些中介机构协助包装贷款材料、提供过桥资金,协助借款人绕过银行审批条件。
种种手段,不一而足。
购房人、银行、中介甚至形成了一种不可明说的“默契”。
话说回来,能让经济日报点名“骗贷”的问题,当然是有背景的。
前几天深圳公布了深房理的调查进展,其中披露:银保监局查实“深房理”相关人员提供虚假资料套取贷款,以多次转账、化整为零、提现等方式,规避资金流向监控等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的行为。
共涉及住房按揭贷款、经营贷和消费贷等不同类别,问题贷款金额合计10.64亿元,其中,涉及经营贷3.80亿元。
要知道,这可仅仅只是一个炒房团伙,竟能撬动10亿贷款流向楼市,单单经营贷就接近4个亿。
这么多钱,你要说银行丝毫不知情,几乎不可能。
为什么银行对经营贷的审核,老是“睁只眼闭只眼”呢?
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为了“冲量”。
今年央行推行“限贷令”,涉房贷款如开发贷、个人房贷被严格限制额度,其他领域的贷款额度自然会增加。
要知道,现在大部分银行手里是不缺钱的,去年经历了降息、降准、降超储利率,今年央行的MLF操作和逆回购也是动作频频,前段时间的全面降准,又释放一万亿的长期资金。
手里拿着这么多钱,房地产又贷不出去,银行为了完成考核目标和任务,自然想方设法把经营贷和消费贷的规模做起来。
一旦银行有了“冲量”的想法,审核必然会放松,贷款资质、流水要求越严,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实体企业就越少。
我们能看到的,调控也能看到,从银保监会开出的罚单力度来看,已经释放重要信号:
银行宝贵的信贷资源,只能贷给有需求的企业。
根据《中国经济周刊》8月13日的报道,今年上半年,又有多家银行收千万元级监管罚单,更有5家银行合计被罚金额过亿。“罚 得严、罚得勤”成为今年银行业监管的主旋律。
近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消息称,上半年共处罚机构1420家次,累计罚没11.55亿元,处罚责任人2149人次。
从机构类型看,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商行、农商行等都有涉及。而从处罚事由角度看,近年来涉房地产业务贷款违规问题成为银行违规“重灾区”
说白了:银行如果还跟虚假贷款人“沆瀣一气”,就罚到金融机构“听话”为止。
这,就是对未来调控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