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账单是什么(账单是负数是什么意思)
话不多说
让我们一起走进今天的二运小课堂
为了帮助交易双方减少纠纷
本期节目,一起来学习一下
“完美”对账单的10个要素
并解答与买卖合同相关的法律问题
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近年来,民商事主体间的交易量逐年攀升,大量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进入法院。司法实践中,绝大多数“难办的”买卖合同类案件的难点在于账目难以查清,有的案件遗失了部分送货单,有的存在提前开票、未开票等情况,有的则是单据书写不严谨、不规范……上述问题的弥补手段可能就是一张“对账单”。
“完美”对账单的10个要素
1. 没有买卖合同怎么办?
莫担心,综合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所以如果往来交易明细清楚,且开具了相应发票,往来沟通中也具备买卖合同的意思表示,法院会认定存在事实上的买卖合同关系。
2.对账单金额和合同或者发票金额不一致怎么办?
不必太过担心,对账过程本身包含商讨结算价格,如供货中出现了部分瑕疵产品,双方对于这部分货品进行适当减价,那么显然对账单的金额会少于合同金额,此时也应当按照双方确认的结算价款进行认定。有时候货款拖欠时间过久,结算时在原有的货款基础上进行了适当上浮,虽然双方没有写明是延期支付的违约金,但也应当认定结算中适当上浮的货款金额合法有效。
3.对账单可以通过微信发送的方式确认吗?
尽量不要。尽管《民法典》确认了订立合同的方式包含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其他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但对账单作为买卖合同交易中比较重要的证据,最好以书面记载并加盖公章的形式确认。
4.加工关系、定作关系、提供服务关系、物流运输关系等存在金钱结算的交易适用对账单吗?
当然适用,对账单实质上就是一份正式的、双方确认的价款结算单据,在各种交易中均可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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