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汽车抵押贷款(石家庄购车贷款)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指示以及国务院常务会议、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总行党委扩大会议和专题工作会议,以及河北省政府《扎实稳定全省经济运行的一揽子措施及配套政策》文件精神,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服务市场主体、助力稳住经济大盘,力争2022年全年新增信贷投放1100亿元,坚决扛起稳经济、稳增长的光大担当,经分行党委研究,制定如下措施。
一、全力促进信贷稳定增长。“稳大盘”急需信贷发力向前,要将信贷投放作为我行服务实体经济、助力稳住经济大盘最直观、最重要的体现。按照实体经济的资金所需,指引信贷发力目标所向。落实人民银行、银保监会主要金融机构货币信贷形势分析会、总行信贷投放专题会精神,以及河北省政府相关工作要求,主动对接实体经济,加大信贷储备和投放力度,将信贷稳定增长、同比多增作为当前阶段以及全年经营的重中之重,努力落实稳增多增目标。
二、加大信贷业务营销力度。积极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做好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等领域融资服务。充分发掘区域经济特色与业务机遇,进一步加大对钢铁、煤炭、医药、食品、电子信息、风电、光伏等行业的信贷业务营销力度。石家庄分行各相关部门持续强化信贷业务产品创新、流程优化及相关政策支持,更好服务客户需求。结合河北区域特色,做好对总部经济、数字经济、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等领域的金融服务。快速响应复工复产融资支持,积极服务制造业、供应链产业链、出口贸易和科技创新等领域的金融需求。
三、做好授信审批支持。认真落实总行《关于印发审批工作服务实体经济十条举措的通知》,务实担当,主动作为。加速推动重点项目落地,积极落实绿色审批通道等政策。对于时效性要求高、投放需求迫切、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重大项目、制造业、绿色信贷、专精特新、国家级和省级重点项目,倾斜资源支持,精准对接客户需求,一户一策、一事一议,并指派专人对接,优先安排审查审批,提升沟通反馈效率,将有限的信贷资源发挥最大效用。以服务实体经济,服务人民生活为本,推动标准化产品审批的模式化、线上化,例如二手车经销商贷款、普惠金融贷款及零售贷款等,提升审批效率。
四、寻求总行FTP和经济资本支持,为实体经济降低融资成本。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跟随总行定价策略,强化差异化支持,综合投向维度和客户维度,做好对于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国家重大项目建设以及优质市场主体等范畴的专项FTP支持。对于国家重点项目、乡村振兴、优质市场主体等领域,要积极向总行争取信贷业务资本占用费优惠政策,进一步为企业降低融资成本。
五、用好科技创新再贷款和碳减排支持工具两项政策。围绕中小微企业、绿色发展、科技创新、能源保供、水利基建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充分用好政策性低成本资金红利,将政策性资金按照原利率全部转移至经营机构。积极拓展风电、光伏、生物质能等碳减排重点领域优质项目,进一步提升碳减排贷款投放,扩大碳减排支持工具规模,为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贡献光大力量。
六、合理延期还本付息助力客户纾困减负。加大金融纾困力度,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暂时遇困个人房贷及消费贷,根据客户实际情况,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展期、延长贷款期限、设置宽限期、变更还款周期/还款方式、借新还旧、还旧借新等支持措施。对参加防疫工作人员、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等相关客户提供信用卡延后还款服务。对于实施延期还本付息的贷款,要客观判断风险状况,不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影响客户征信记录。对于受疫情影响客户延误还本付息或无法还本付息而造成负面征信记录,但在解除疫情管控后可正常偿还本息的,支持给予征信修复处理。
七、强化中小微企业授信业务专项支持。单列小微企业信贷计划,力争全年新增普惠金融贷款10亿元。充分运用FTP优惠、经济资本优惠等内部支持性政策,合理确定中小微企业贷款利率,降低中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主动跟进小微企业融资需求,避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积极推动对符合条件的普惠金融贷款实行无还本续贷、随借随还等支持举措。强化科技赋能,定期筛选并生成推荐小微企业贷款客户到期及续作名单,为经营机构主动对接客户开展续贷操作提供便利。
八、创新中小微企业信贷服务模式。创新对受困市场主体的信贷服务模式,强化金融科技赋能,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扩大企业信息获取渠道,提升客户获取、风险评价和管控能力。提升小微信用类贷款占比,优化“阳光政采贷”、“阳光e微贷”等线上免抵押信用贷款产品,扩大“阳光e抵贷”、“阳光惠农贷”、“阳光惠商贷”等普惠金融产品覆盖面,加大行业生态链支持项目复制推广力度,努力保障市场主体稳定运营。对生产经营和资金周转连续性强、有经常性短期循环用信需求的企业,推广“网贷易”等便捷提还款模式。
九、积极响应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再担保政策。把握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再担保合作业务新增1万亿元以上的政策机遇,加大与河北省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等的合作力度,全力推动2022年我分行与河北省各级担保公司合作规模较上年提升30%以上。主动对接业务需求,进一步拓宽合作面,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的信贷支持,拓宽与担保方的合作模式。积极开展“见—担即贷”批量担保业务,形成市场良好的服务口碑。
十、强化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支持。制定金融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工作举措,用好“专精特新”、科技创新贷款等FTP支持政策,支持优质企业科技开发和技术改造。利用好“阳光融e链”及“阳光供应链云平台”等线上渠道,快速响应产业链核心及配套企业融资需求。加强核心企业及上下游营销,拓展银行汇票业务,承接商业汇票政策调整溢出的贸易结算需求,持续推广“商票融易贷”。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探索通过供应链票据工具和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支持供应链企业融资。
十一、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强化服务新市民的各项工作举措,及时跟进和应用河北省各地方政府明确的新市民标准,从新市民住房融资便利性和均等性方面提升服务能力和响应速度。
十二、做好汽车等重点消费领域金融服务。丰富汽车贷款、购车分期等大宗消费金融产品供给,满足居民购车资金需求。加大对医疗健康、养老托育、文化旅游、新型消费、绿色消费、县域农村消费等领域的支持力度,扩大重点消费领域金融支持覆盖面。积极创新针对新市民消费、职业技能培训、子女教育、健康保险、养老保障等领域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提升基础金融服务的均等性和便利性。
十三、积极助力大型水利等国家重点项目建设。结合总行关于水利、交通及自然资源行业发展营销指引,高效拓展我省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用好重点项目、优质市场主体等优惠政策,加大水利、交通、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项目拓展力度,提供规模性长期贷款。
十四、主动对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充分提升各级经营机构业务覆盖面,加大对农村公路、供水供电、人居环境改造提升等领域的信贷投放,积极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十五、提升项目管理、债券承销、债券投资综合金融服务水平,支持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
1.丰富地方债投资渠道,做大地方债承销规模,协调总行金融市场部投资参与政府债券发行认购;积极协同光大永明保险等机构为符合标准的中长期限专项债券项目提供融资支持。
2.积极参与河北省财政厅组织的专项债项目评审,提高专项债项目质量。3.统筹各项经营资源,持续加大金融支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对专项债券作为资本金的重大项目、对组合使用专项债券和市场化融资的项目积极提供支持。
十六、助力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积极拓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相关业务,盘活社会存量资产,为扩大有效投资提供金融资源。高效做好不良资产处置,腾挪有效信贷资源,更好支持实体经济。
十七、做好煤炭等能源供应领域信贷支持。支持能源保供,—1加大对煤炭煤电水电领域营销力度,加快审批进程,满足相关项目信贷需求。抓住新增煤炭产能3亿吨和进一步调整煤矿核增产能政策的市场机遇,重点支持冀中能源、开滦集团、河北省建投、大唐河北电力、国电投河北电力等企业的核增产能、扩产、新投产等项目。重点支持煤炭资源丰富、运输便捷地区承担保稳保供职能的大型煤电企业超低排放改造等项目,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产业转型升级。
十八、运用金融全牌照优势,提升基础设施建设金融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光大集团“综合金融”、“产融结合”、“陆港两地”三大特色优势,以“一个光大、一个客户”服务理念,与集团内的证券、信托、保险资管、私募等金融机构联动,切实推动“投商行一体化”竞争新优势,提升“商行+投行+资管+交易”工作实效,推动传统信贷、债券发行相互结合,积极引入保险资管计划、同业投资、理财子公司资金等,拓展合作渠道,支持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满足基础设施建设长期资金需求。同时,积极联系发改委等项目规划部门,做好项目对接与评估,加大对长期有用、短期可行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融资支持力度。